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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全面建立并实行林(草)长制

来源: 张家口日报 时间: 2021-12-14 18:20:44

截至11月15日,市、 县 (区)、 乡 (镇)、 村 (社区) 四级林(草)长制组织体系、责任体系、任务体系、制度体系和保障体系已全面建立,提前完成了省林长办下达的11月底前完成林长制建设阶段任务目标。

自全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市紧紧围绕区域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林草长各项工作制度落实。 目前, 市本级和19个县区 (管理区、 经开区)、229个乡 (镇、 街道)、4192个村 (社区),27个市属、 县属经营管理单位,已全部建立了林 (草)长组织体系,出台了推行林 (草)长制的若干措施 (实施方案),明确了林 (草)长名单、林 (草)长职责及其责任区域。全市共确定了21名市级、380名县级、888名乡级、5017名村级总林(草)长、副总林 (草)长和林 (草)长。

同时, 张家口市相继出台了 《市级林 (草)长名单和责任区域》 《张家口市林 (草)长会议制度 (试行)》 《张家口市林 (草)长制信息公开制度 (试行)》 《张家口市林(草) 长制市级督查制度 (试行)》 《张家口市林 (草) 长制市级考核办法 (试行)》等配套制度, 全市19个县区也全部配套出台了林 (草) 长制相关配套制度, 切实加强了林草湿地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为促进行政执法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效衔接, 市检察院、 市林 (草) 长办联合印发了 《关于全面推行 “林 (草) 长+检察长” 协作机制的意见》, 带动各县区也全部建立了 “林 (草) 长+检察长” 协作机制,加强了涉林 (草)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 推动了各级各部门落实依法治林(草)的责任。

标签: 经营管理 协作机制 督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