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深入落实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
来源: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 时间: 2021-12-13 09:42:45
为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和重大民生工程,严防环境监管领域发生“一刀切”现象,石家庄市深入落实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按照“不限产、不停产、少检查、少打扰”的原则,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优先保障正面清单内企业、项目生产发展,引导企业主动开展污染深度治理和提标改造,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
涉及重点建设项目、民生保障重点项目、重点民生保障企业、重点出口企业、重点战略新兴企业、重点印刷保障企业、重点军民融合企业等企业,在满足环保工作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到石家庄市发改、工信、住建等相关部门申报纳入正面清单,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随时审核。
按照正面清单管理要求,申报纳入的企业绩效评级必须达到B级及以上或引领性企业,且不能存在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申报纳入正面清单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保障工程,应严格落实《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即施工工地做到“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
少检查、少打扰,并不意味放松环境监管。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差异化管控,不断完善非现场监测体系,充分利用分表计电、污染源在线监测等远程执法手段,对正面清单企业减少非必要现场执法。列入清单的企业,也并不意味着拿到了“永久通行证”。正面清单内的企业、项目若存在纳入条件不符或有环境违法行为的,生态环境部门将随时进行调整,按照相关程序申报将其从正面清单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