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云县“五措并举”全力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
6月13日6时40分许,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12人死亡、37人重伤。左云县委、县政府深刻汲取此次事故惨痛教训,6月14日上午,召开全县燃气安全工作会议,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进一步落实燃气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严厉查处燃气生产、运输、经营、储存、充装、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强化燃气企业安全管理。按照《大同市城镇燃气安全综合治理检查表》的要求,对燃气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管道燃气企业要加强对老旧管网的实进巡查,建立台账,确保管网运行处于实时受控状态,汽车加气站和液化气充装站要规范加卸气作业的管理,规范巡检维修管理,规范收银工作管理,不得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收取气款,确保营业环境安全。二是深入排查治理使用环节事故隐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部门要求,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相关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宾馆、饭店、单位食堂、大型综合商业体以及人口密集区域用户,进行全面排查治理,指导其建立安全用气制度,规范购买气瓶行为,规范其用气行为。三是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燃气行为。重点排查治理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液化气销售门市部、汽车加气站、燃气点供站)、非法储存、非法充装、倒装液化石油气以及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使用道路运输车辆从事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运输等行为。四是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排查治理液化石油气企业为无《供气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违规提供经营性气源,为不属于本企业的液化石油气销售门市部提供经营性气源;充装和销售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查不合格或已判报废去功能化的钢瓶;企业从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等行为。五是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进行排查治理,做到“不漏单位、不漏场所、不漏部门、不漏隐患”,开展拉网式、无缝隙的排查和治理。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从严从快坚决予以整改,对查出的隐患不制定整改措施或不执行整改要求的企业或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对存在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和因人为因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一律记入行业“黑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全面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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