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项目
区委政法委
1、深化治理甲卡西酮攻坚战役,常态长效抓禁毒,做实宣传教育、排查深挖、重拳打击、社区管控等各项禁毒措施,全力营造健康无毒的社会环境。
2、强化法治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畅通政法机关服务企业渠道阵地,做实“一企一警”包联服务企业制度,定期入企走访,开展“暖企解难”服务,打造“六最”营商环境。
3、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精神,打好常态化组合拳,严打整治社会治安、经济民生、农业农村三大领域违法犯罪和突出问题,确保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4、持续推进“全科网格”建设,组织网格员开展“敲门行动”,定期入户宣传政策法规、收集社情民意、排查安全隐患、化解矛盾纠纷、代办公共服务、指导治安防范。
5、组织法学会会员、法律工作者、普法志愿者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推动普法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进企业,进农村,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服务。
6、巩固提升普速铁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成果,加强普铁高铁护路联防工作,确保铁路运行安全畅通,保障沿线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区公安分局
1、居民身份证“就近办”。凡户籍在我省的居民,可在潞城区任意一个户籍派出所窗口就近申领、补领、换领身份证,改变了以往办理身份证必须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的程序。
2、简单户籍业务“当场办”。凡新生儿出生上户、换领户口簿、办理临时身份证、死亡注销、变更学历、婚姻状况、职业等业务,凭相关证书、证明可以当场办结。
3、部分户籍业务“省通办”。凡省内的居民办理出生登记、死亡注销户籍业务时,可以在我区任意一个户籍派出所窗口申请办理,身份证换补领业务、户籍信息证明开具全国通办,全国户籍人口均可在我区任意一个派出所办理,改变了以往必须在户籍地派出所办理的程序。
4、省内迁户“一站办”。凡省内居民办理户口迁移,只需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改变以往群众在迁出地和迁入地派出所往返跑,费时费力又费钱的现状。
5、中高考学生业务“及时办”。中高考临近,各派出所户籍窗口开通了中高考学生预约办理身份证的“绿色通道”,有效解决学生“上课时间没空办、放学时间无处办”问题。中高考期间,各派出所户籍民警密切关注中高考学生的身份证申领、丢失补领情况,急学生所急,做到考生业务不办结,窗口民警不下班。
6、特殊群体“上门办”。针对辖区的孤寡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等特殊人群无法到派出所办理户籍业务的,派出所户籍民警提供上门服务。
7、车驾管业务“一次办、就近办、网上办”。车辆注册、转移、抵押、解押、免检、驾驶证期满换证、丢失补证等业务一次办;驾驶证期满换证、丢失补证、申领免检标志等业务下放到派出所就近办;车辆处理违章、大型客货车驾驶证审验业务、车驾变更业务、车辆号牌选号、车辆免检等业务实现网上办,让群众享受到便捷高效的服务。
8、深入推进交通安全护学行动。在城区主干道路边、交通流量大、接送学生车辆多、容易造成交通拥堵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设立交警护学岗,每天上学、放学的重点时段在校门外疏导指挥,护送学生安全过马路,规范接送孩子私家车的停靠秩序,并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全力维护学校周边的交通安全。
9、出入境证件“网上预约办”。申请人可以通过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填写身份信息及需要办理的证件类型,并在约定时间内到出入境接待场所指定受理窗口办理相关证件,减少现场排队等候时间。
10、畅通出入境证件办理“绿色通道”。在非工作时间,因奔丧、治疗紧急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等特殊事由需要立即出国出境的,可以通过公安机关出入境证件办理“绿色通道”紧急申办相关证件,老年人、退伍军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优先办理。
11、简化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格。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等三类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简化合并为《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材料齐全的,可一次填表同时申办上述三类证件。
12、优化出入境证照办理业务。实行一次性告知和现场指导服务制度,对群众咨询审批业务的,一次性告知办理的条件、程序、时限、应提交的资料,当事人申报材料不全或需要更正的,受理人员现场指导当事人进行补充、更正后予以受理,优化改善办证体验。
13、证照办理“速递服务”。群众办理身份证、出入境证件、车牌照,提供证照快递及寄递信息查询等服务。
14、预防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各业务警种在日常工作中,窗口民警在为群众办理业务时,积极利用反电诈宣传资料当场宣传,向群众介绍电诈类型和形式,社区民警通过进企业、进村庄、进社区、进家户进行面对面宣传;巡逻民警通过语音播放、立宣传牌、贴公告、发放反电诈宣传页、宣传小扇子、发短信提醒等方式近距离宣传,做到反电诈宣传知识家喻户晓,全力预防电诈案件的发生,最大限度预防减少群众被骗。
区人民检察院
1.深化平安潞城建设,加大对涉枪涉爆涉毒犯罪的打击力度;
2.积极开展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倒查,坚决做到除恶务尽;
3.组织开展打击农村地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创造安全稳定农村环境;
4.不断加大对恶意欠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5.开展规范“农用薄膜回收”“种子农药销售”两个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着力推进耕地资源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乡村特色风貌保护;
6.探索建立对刑事受害人和农村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受害人的联合救助和长期帮扶机制,有效传递检察关怀;
7.坚决推进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
8.主动设立驻经开区检察服务室,实现检察法治服务零距离;
9.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主动当好公共利益维护者;
10.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切实为群众守好“钱袋子”;
11.强化城乡基础设施安全监督,守护群众“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
12.持续深化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监督活动,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3.积极开展涉民生犯罪的释法说理工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公平正义新需求;
14.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5.常态化开展检察信息公开工作,全方位保障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16.全面推开检察听证工作,竭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17.扎实开展“12309”一站式服务,真正为民解忧纾困;
18.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做好“检察和解”、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19.多措并举提升检察建议刚性,助推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升;
20.加强包联乡镇党建共建,夯实基层党建组织基础。
区人民法院
1.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优化营商环境总体部署,全面落实对优化营商环境中办理破产中小投资者保护、合同执行等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制定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加强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着力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2.持续开展禁毒攻坚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将职业毒贩、主犯、累犯、再犯、容留吸毒犯罪等主观恶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以庭审为依托,着力开展禁毒宣教工作,充分利用新媒体庭审直播、巡回审判、邀请青少年参与旁听毒品类案件等方式,以个案为宣判突破点,寓教于案。
3.积极化解涉诉信访工作难题。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建立工作台账,推行律师代理刑事申诉案件制度,切实规范信访接待、处置工作程序,努力化解涉诉信访纠纷工作难题。
4.深化司法救助。创新司法救助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形成以法院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司法救助新模式,进一步加大对司法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形成规则公开、流程透明、救助资金来源更宽的司法救助新模式,对有困难的申请人进行精准、及时救助。
5.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服体系建设。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调解速栽区,优化诉讼引导、多元调解、速裁快审、法律援助、电子送达、诉执对接等功能,完善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模式,努力让人民群众解纷“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
6.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做好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制定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方案,建立执行合账,强化执行举措,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7.推动执行案款的深度清理。对执行案件标的款账户上的历年款项进行专项清理,并向社会发布执行款领取公告,对能发放的执行案款及时发放,对无法发放的款项列入专户管理,进一步推动执行案款管理规范化。
8.优化诉讼费退费流程。在诉服大厅为当事人开通pos机刷卡、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支付功能,真正实现诉讼费收费“最多跑一次”;对需要办理诉讼费退费业务的,案件判决生效后办案人员主动给当事人退费,财务人员受理后于15日内办理完毕。
区司法局
1、开展“律师行业便民惠民三服务”。组织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定期开展驻点贴近服务、线上远程服务、深入一线服务,为群众提供解答法律问题、代写法律文书、引导法律援助等服务,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2、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执法人员专项清理,网上公开执法人员信息,方便社会公众监督执法活动。
3、实行行政复议申请“最多跑一次”。当事人的复议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予以立案;缺少申请要件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补正的内容,并建议邮寄材料,确保申请人“最多跑一次”。
4、充分利用潞城监狱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发挥警示教育基地平台作用,拓展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形式、内容,有效提升我区社区矫正教育质量。
5、做好远程视频会见工作。着眼于解决服刑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家属亲情会见“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大力推进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建设,有效解决“会见难”的问题。
6、开展“调解七进 服务三零”工作。组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广大调解员“进网络”“进物业”“进连锁企业”“进综超市场”“进法庭”“进派出所”“进信访大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努力让“有纠纷找调解”理念深入人心。
7、实施“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组织动员法律服务队伍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面向全区基层群众和困难群体,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