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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沁水: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 守护好群众“钱袋子”

来源: 时间: 2021-06-08 16:04:49

日前,沁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董某某、郭某某等6人诈骗案,于2021年5月13日被沁水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6名被告人以诈骗罪均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9年9月,被告人董某某、郭某某、李某某前往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学习利用网络交友方式诱导被害人在虚假赌博网站赌博的电信诈骗(俗称“杀猪盘”),同年11月回国。2019年12月底,董某某、郭某某、李某某共谋在国内实施“杀猪盘”诈骗,三人共同出资购买电脑、手机、世纪佳缘账号、微信号、银行卡等作案工具,招募刘某某、吕某某、葛某某等人结成固定的电信诈骗犯罪集团,董某某为首要分子,负责购买银行卡、微信号、世纪佳缘账号并控制赌博网站后台,郭某某、李某某、刘某某、葛某某等人负责聊天欺骗引诱被害人,吕某某负责取现。诈骗方式为通过世纪佳缘网站获取被害女性的信息,由集团成员扮演成公司高管添加被害女性微信。通过和被害女性微信聊天交友,获取被害女性的信任,然后再谎称自己发现赌博网站后台数据的漏洞稳赚不赔,诱使被害女性在董某某等人控制的赌博网站注册充值下注,共骗取四名被害人人民币1025380元。

该案董某某等6名被告人利用“杀猪盘”先后实施4起诈骗案,涉案金额巨大,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沁水县人民检察院以董某某等6人涉嫌诈骗罪向沁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沁水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

什么是“杀猪盘”?

“杀猪盘”是一种以网络交友来诱导受害者进行股票投资、赌博等类型的诈骗方式,被骗金额往往较大。那些被困在“杀猪盘”里的人们,往往被骗的倾家荡产,负债累累。

许多“杀猪盘”受害者在网上现身说法,都是一些血淋淋的鲜活例子,很多受害者表示至今都走不出这场骗局。

承办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频发,这类犯罪策划周全,隐蔽性强,手段变化快,空间跨度大、团伙趋势明显,广大市民要增强防诈骗意识,一旦被骗,请立即报警。

依法移送起诉电信网络诈骗案,守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重要指示的具体体现,能够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到威慑作用。沁水县检察院将持续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强化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力度,挽回被害人损失、保护其合法权益,为维护经济秩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