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城区政法系统推出 79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平城区委政法委推出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1.开展“四进驻、四服务、四宣传”活动。单位在职人员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了解困难,查找安全隐患,协调推动解决问题。
2.推进“三零”单位创建。紧扣目标任务,全面提高“三零”创建率,严格落实检查督导,从根本上减少发案率,预防事故发生,信访降存量、减增量,创造全区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3.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打造迎宾路社区、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北街派出所等一批典型经验,配齐配强党工委政法委员、基层网格员队伍,更好发挥“五大员”作用,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
4.健全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设立平城区心理健康服务指导中心,开展基层心理辅导以及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设立平城区“1826”婚姻心理辅导站,对婚姻中出现危机、破裂的家庭进行专业心理干预。
5.校园周边整治行动。协调城市管理、教育等部门排查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整治周边游商小贩,治理交通拥堵,加强校园及周边重点易肇事肇祸人群管控和校园师生易肇事肇祸风险隐患排查。
6.普及国家安全教育。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之际,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法治意识,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法治氛围,增强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
7.普及反邪教知识。开展“反邪教知识进万家”活动,进一步深化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工作,提高识别邪教、防范邪教的能力,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邪教,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8.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整治及爱路护路普法集中宣传活动进校园。
9.推动全区司法所下沉。摸清基层底数,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进一步畅通机关与基层联系渠道,提高机关干部为基层服务意识。
10.全面推广城乡居民综治保险工作。为加强转移社会治安风险能力,减轻公共安全事件对人民群众造成的影响,落实平城区城乡居民综治保险试点项目。
平城区人民法院推出2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1.落实判后答疑制度,严格按照“判后答疑笔录”、“判后疑问反馈表”两项具体实施应用的规范格式文本执行。对当事人提出有关证据采信、事实认定、裁判理由、法律适用等方面的疑问,及时进行释法明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
2.充分发挥春和园社区便民服务室示范作用,总结试点经验,宣传试点效果,细化制度措施,形成长效机制,让人民群众不出家、不出社区即可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司法便民服务。
3.民事诉讼降成本,严格执行本院《诉讼费收费减半收取办法(试行)》的规定,民事案件登记立案时,除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的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外,一律先按照简易程序立案并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
4.生效证明“不用开”,执行立案减环节。当事人申请对本院作出的裁判文书强制执行的,无需提供人民法院裁判生效证明材料,由执行局立案窗口依托法院数字业务系统核查确认。
5.充分运用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律师服务平台等,积极引导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通过线上途径申请立案。对当事人选择网上立案的,除确有必要现场提交材料外,不再另行向立案部门提交纸质起诉材料。
6.建设无障碍通道,方便残疾人参加诉讼活动。优化适老诉讼服务,在诉讼服务场所为老年人预留便捷、安全的通道,在等待区提供放大镜、老花镜、医药箱等用品,保留老年人熟悉的纸质诉讼书状模板、现金支付诉讼费等传统服务方式,尽可能为老年人提供便捷、易操作的诉讼服务。
7.落实《勤政廉政监督卡》制度,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查处结果。
8.新旺法庭落实“诉讼服务日”制度,延伸司法服务,主动为群众提供送法上门服务,对涉民生、涉农村土地纠纷等案件,采取巡回开庭、就地办案的方法,深入矛盾纠纷现场公开开庭审理,对案件做好判后答疑、释法明理工作,达到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作用。
9.通过微信支付、银行卡刷卡、手机银行转账、现金等多种方式收取诉讼费,方便群众缴纳诉讼费用。
10.律师进出“一码通”,支持通过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身份核验的律师,扫码通过律师通道进入诉讼服务场所和审判法庭。
11.积极推行程序简洁、耗时短和零费用的“特邀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提高诉前纠纷化解效率,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12.健全繁简分流制度,全力提高审判质效,进一步提高审执效率,缩短审执时限,简单案件及时高效审结,复杂案件精细高质处理,节约当事人时间成本。
13.大力推进类案检索工作机制,统一裁判尺度,确保审判公正高效、同案同判。定期分析研判改发案件原因,避免反复因同样原因导致案件被发改,增加当事人诉累。健全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对于意见分歧较大及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通过专业法官会议讨论,促进裁判尺度统一。
14.加大对虚假诉讼、虚假作证司法处罚和打击力度,依法将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严惩司法工作人员、律师参与虚假诉讼。
15.积极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帮助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生活困难当事人摆脱生活困境。
16.畅通涉诉信访渠道,严格执行院长接待日制度,答复群众信访及案件有关问题,促使涉诉信访问题实质性解决。
17.大力推行电子送达,方便群众诉讼。通过网上送达平台、短信、微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材料和裁判文书,有效节约群众诉讼时间和成本。
18.搭建及时沟通联络平台,确保“12368”诉讼服务热线畅通,不断提高服务效能。
19.开展“五进”“五必访”活动,结合《民法典》宣传教育,以案说法,有效发挥法律教育、引导群众遵法、守法、用法的作用,营造尊法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20.整治违规在办公室等非规定场所接待、会见案件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的顽瘴痼疾,接待、会见案件当事人、律师、案件相关人员等一律在接待室进行。落实《司法礼仪规定(试行)》制度,杜绝“司法活动忌语”。
平城区人民检察院推出2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1.全面铺开检察环节公开听证。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以及其他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坚持“应听尽听”原则,确保案件的公平公正。
2.加强派驻公安检察室工作,加大提前介入力度,提高办案效率,降低“案件比”,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3.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理信访案件,加强对信访案件的化解力度,让人民群众对司法为民的感受更加真实。
4.通过“三送”活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立足检察职能,落实“法治副校长”进校园要求,送“法治课”给学生;送“讲座”给教职工;送法治宣传视频给学生。
5.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电信诈骗、反洗钱等相关法律知识,提升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6.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聚焦侵害市场主体利益的违法犯罪,保护、培育、引导知识产权创新体系。
7.加大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充分运用支持起诉检察职能,加大对农民工、贫困群众等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
8.会同信访部门、各行政执法机关、人民法院行政庭协调开展行政争议案件实质性化解工作。
9.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守护好人民群众的“舌尖安全”“脚下安全”,打好“蓝天保卫战”,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社会、生活环境。
10.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主动关怀、主动服务,切实帮助困难当事人摆脱生活困境,做到“应救尽救”,及时救助。
11.开展“诉访分离、法治信访”宣讲,组成法治信访宣讲团队,走进街道、走进社区,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的课堂宣讲。
12.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对群众信访申诉问题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办理过程或结果3个月内答复;疑难复杂涉检信访案件,院领导包案办理。
13.持续优化12309“一站式”检察服务。以举报电话受理平台、群众信访信息查询平台、视频接访平台为依托,积极作为,全面落实群众信访制度。
14.坚持检察长、副检察长接访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认真听取群众诉求,为群众排心事、解难事。
15.优化律师接待工作。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提交申请预约,将立等可取变成到达即取,有效减少律师等待时间。
16.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对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要求查询承办人、办案进度等程序性信息,手续完备的,可当场提供查询服务。
17.创建律师微信群。加入该群的律师可以通过微信的方式即时了解案件相关程序问题,有效提高律师查询业务效率。
18.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及时、全面发布我院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三大类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9.每季度在我院“两微一端”发布本院主要办案数据,保障人民对我院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20.每逢节假日或休息时间有紧急查询需求或侦查机关移送案件的,电话预约后立即安排干警加班加点办理。
平城区公安分局推出18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1.反电诈“登门行动”集中宣传。做到宣传“铺天盖地,家喻户晓”,让广大居民群众了解电信网络诈骗的最新知识和常用手段,有效提高群众的防诈骗能力,强化防范意识。
2.继续加大力度解决“人户分离”。各派出所加强宣传法规条例,让群众对户口政策和规定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和认识,能够积极主动配合户籍管理部门,及时登记和办理各种户口手续,健全完善户籍登记便民利民制度,在全区社区(村)警务室实行户口、身份证代办业务。
3.全面解决新小区群众落户。对手续完备并具有入住条件的新建小区,积极联系物业及开发商履行小区命名手续,人口管理大队积极联系市局缩短审批时间;对手续不完备的新建小区,积极督促物业及开发商完善手续后尽快履行小区命名手续。
4.着力解决无户人员及“一人多户”人员户口。
(1)各派出所将因私自抱养、未婚生育等无户人员按照相关规定逐一梳理,对符合规定的立即履行手续登记户口。
(2)各派出所在对“一人多户”人员的清理工作中,在群众承诺不再申请更正出生日期和姓名、民族的前提下,户籍民警通过三网比对查询有无违法行为。无违法行为的,可按群众意愿提出申请,保留其中一个户口,注销另一个户口;如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必须保留有违法行为的户口,注销未发现有违法行为的户口。
5.针对未成年子女迁户。按照省厅及市局相关规定,未成年子女可以根据群众实际情况投靠父亲或母亲,由监护人提出申请,手续齐全当场办理,各户籍窗口不得无理由推托。
6.积极推进落实“全省通办”。开通户籍信息证明开具、出生登记、死亡注销、身份证首次申领(补领、换领已开通)四项户籍业务“全省通办”。
7.完善互联网服务。群众通过登录网上平台,自助申办55项户政业务和居民身份证到期申领、丢失补领业务,户籍窗口做到及时审核、及时回复,即接即办、绝不延期,真正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户籍窗口的优质服务。
8.增设老年人服务窗口。各派出所要根据老年人需求,专门预留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开具亲属关系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临时身份证明等高频事项证明。
9.继续优化人才服务。针对我区近年来不断引进外来人才增多实际,开通落户服务“快车道”,引进人才落户可以通过登录网上平台向我区任一户籍派出所申报,实现本人申办“零门槛受理”、举家随迁“一窗式办结”。
10.及时解决特殊情况。针对特殊群体和特殊情况,各派出所户籍窗口设立办理“绿色通道”,并提供预约办理、上门受理、送证上门、亲属代办等便民措施。
11.坚持全面公开。各派出所户籍窗口向群众公开各项业务的申办条件、申办程序和申办时限;所有户籍窗口和户籍民警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预约办理制”和“AB岗补位制”。
12.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各户籍派出所向社会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并安排专人值守,遇有群众投诉或咨询时,要认真聆听、详细记录。积极与上级协调解决,确保群众来电个个有台账、事事有着落,绝不能出现视而不见、敷衍塞责、拖延不管的现象。
13.提供银行卡支付服务。出入境办证窗口在提供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缴费方式的同时,为方便老年人群体,也开通银行卡支付,保留传统金融服务,实现缴费环节零排队。
14.推行办证自助设备。出入境办证大厅提供自助设备人工引导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人工咨询、指引等服务和帮助,协助老年人使用自助设备,方便老年人享有智能化服务。
15.设置急办业务“绿色通道”,增加紧急办证事项范围。对因奔丧、留学、出国出境参加紧急会议等原因需要紧急出境的申请人,开辟“绿色通道”为群众加急办理证件。
16.改善提升老年人专项服务。在办证大厅新增设了老花镜、手机充电器、雨具等便捷用品;安排专人候场、协助老年人手工填写申请表或者通过自助机打印申请表。
17.开通“健康码”核验快捷通道。出入境办证大厅对无法通过智能手机网上申领并出示“健康码”的老年人,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协助完成体温测验和相关登记手续。
18.旅店业特种行业审批。旅店业特种行业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时限缩短至半日。
平城区司法局推出11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1.大力宣传《民法典》《防电信诈骗》等相关法律知识,提升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保护好人民群众的财产。
2.开展“国家安全法治法律七进”宣讲,每个季度至少一次的宣传活动。
3.发挥总指挥长、值班长实体化、实战化、信息化功能,并安排人员值班做好应急指挥工作。
4.认真受理“12345”热线服务群众来电工单,扎实做好工单回复处理工作,确保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
5.加快宣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免费法律咨询工程,更好地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作用。
6.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并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时,开展上门送法,更好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7.开展一次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提高调解员的调解技巧和调解成功率。
8.建立远程视频会见室,方便群众与在押亲属会见。
9.深化“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完善“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功能,做好农民工欠薪线索收集、留言咨询解答、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等工作。
10.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农民工、残疾人、退役军人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助配合,降低困难群众异地维权成本。
11.加强法律援助办理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全程跟踪、重点督办,定期开展案件质量专项检查。建立完善案件质量评估长效机制,强化评估结果应用,健全办案补贴与服务质量挂钩的差别补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