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让好政策流行起来-天天热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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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新政策在物业圈内快速传播开来。
根据南方日报的消息,深圳市住建局、深圳市民政局近日印发《深圳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住宅区业主委员会职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了无业委会的小区可由居委会代行业委会的相关职责,意在解决部分小区存在业主委员会“成立难”“换届难”问题。
报道指出,目前,深圳住宅区成立并有效运作的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比例较低,部分小区存在业主委员会“成立难”“换届难”问题。住宅区物业管理的甲方主体缺位,不利于住宅小区业主自治和物业服务质量的提升,影响住宅区的正常运作。当住宅区物业管理面临可能影响公共安全或者管理秩序等紧急情况或重大事件时,业委会缺位的,需要发挥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治理能力,由街道办指定社区居委会代行业委会职责的工作。
这条政策在内地物业管理发源地的深圳明确发文实施,可以说又是行业内的又一次创新,而这样的政策效果如何其实也并非无章可循。
类似这样的形式其实在国内其他地区早已进行了实践。“北京此前就成立了物业管理委员会这样的形式,对于一些没有业委会的小区,最终选举出来的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往往就是居委会的负责人。”一位北京的物业公司老总告诉物业深度观察。“在思路上,深圳此次的新规和北京的物管会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翻看资料显示,自2020年5月1日《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北京的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发生了巨大变化。在接下来的一年中,北京全市各街道已累计成立物管会约5600个。
物管会取得的成绩非常显著。“新组建的物管会和业委会,在老旧小区改造、选聘物业公司、物业费调整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小区共同事项‘有人管’了,这也说明基层治理的重要性。”北京市住建委二级巡视员赵成曾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的第一年,党建引领提升物业管理“三率”提升显著。一年内北京全市业委会(物管会)组建率从11.9%增加到90.1%,物业服务覆盖率由64.1%增加至93.7%,党的组织覆盖率由25.2%增加到98.1%。
“物管会和业委会区别主要在于,前者是从全体业主和使用人中选举出来的,而后者从业主中选举出来,另一方面,前者主要负责对物业公司的相关工作事宜进行管理,例如:维护小区的安全和卫生、制止业主的违规操作等,而后者则是对业主和物业的相关事宜进行管理和协调,例如:协调居民之间的矛盾、协调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保护业主们的合法权益等。”一位物业公司人士向物业深度观察介绍,“而从成立目的上也有不同,前者维护的是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而后者维护的是业主的合法权益。值得一提的是,相比之下,物管会成立的速度、流程节奏更加明快。”
可以看出,物管会这样的机构设立,对于现代物业服务来说,起到的推动作用相当显著,现如今,北京、深圳已经率先起跑,未来可以预见的是,全国更大范围内的流行指日可待。
让好政策流行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