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认为不醉,驾车送友回家路上偏偏碰上故障车,结果……
2022年12月19日19时24分许,在柳州市柳东新区东外环路南段高阳屯附近路段,发生一起小客车与重型半挂牵引车碰撞,致两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当晚韦某斌饮酒后驾驶桂B9***号小型普通客车搭载梁某松(副驾)、韦某达、韦某某(中排右边),行驶至事发路段时,桂B9***号小型普通客车右前侧与孙某松驾驶因故障停放在路上的桂BL***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桂B0***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左后侧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韦某斌、韦某某受伤,梁某松、韦某达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相关资料图)
事故发生后,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犯罪侦查大队民警赶往现场勘查取证。通过询问驾驶人韦某斌得知,该车车主为梁某松,车上四人在晚饭时一起喝了米酒,晚饭结束后梁某松家人打电话叫其回家。梁某松表示他喝醉了开不了车,便让韦某斌驾驶车辆,韦某斌觉得自己没有喝醉,便开车搭乘梁某松、韦某达、韦某某一起回家。
行驶至事发路段时,韦某斌边和同伴一边聊天一边沿着行驶方向最右侧的机动车道行驶,这时他突然看到距离他大概10-20多米远的前方同车道内停着一辆大货车,因避让不及车辆与大货车发生碰撞。
经呼气式检测仪检测,驾驶人韦某斌血液酒精含量为150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
据半挂牵引车驾驶人孙某松自述,当晚他驾驶车辆前往梧州,车辆行驶至东外环南段高架桥上坡路段时,不知道什么原因,车辆发生故障,无法启动。由于当时他没有找到警示牌,便只开着双闪灯,没有在故障车辆后方放置警示标志,随后就听到车辆后方有碰撞的声响。
目前,该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交警提醒
事故损失无法挽回,惨痛的教训为每位出行者敲响警钟。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有的驾驶人侥幸认为“就开一小段不会有事”……但是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请勿酒后驾驶!
驾驶人在驾驶车辆前要注意检查车辆状态是否正常,如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检修。因事故或车辆故障停车时,应在车后来车方向50米至100米处,高速公路上车后150米外放置危险警示标志,并打开尾灯、示廓灯以及危险报警闪光灯,避免发生意外。
内容来源:柳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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