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今头条!广州市修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来源: 南方都市报 ┆ 时间: 2022-09-01 05: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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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冯芸清 新修订的《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广州市政府16届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以市政府令形式公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在与上位法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相衔接基础上,《规定》规定了市、区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所属部门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具体标准,形成本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进一步厘清政府决策与部门决策之间的关系。
《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要求,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可视化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各方监督;以目录化的形式,加强对各项决策事项的管理。
同时,《规定》进一步在上位法规定的基础上细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内容,明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以严于上位法的制度设计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刚性,充分发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的作用;在决策程序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严格公众参与的要求、丰富公众参与的方式、明确对公众意见的研究处理程序等内容,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公众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将公众参与落到实处,确保科学民主决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此外,《规定》以专章的形式规定了决策监督内容,明确人大、上级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监督权,并将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纳入政府督查范围,尤其是对行政决策执行监督予以强化,增强决策监督实效,提高决策全过程的科学民主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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