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西安市新城区司法局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对辖区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规范管理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情况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为严格落实“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跟执法”活动,持续优化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3月14日,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满鸿带领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法制科工作人员对辖区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规范管理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情况进行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郭满鸿局长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依据司法部部门规章对148法律服务所、长乐西路法律服务所、自强路法律服务所案件受理情况、执业人员案件代理情况和疫情防控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太华路法律服务所(已注销)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踏勘,对“法之陆”等法律服务机构是否违法办理法律服务业务进行了抽查,主要发现的问题是有的法律服务机构业务范围定位模糊,可能存在未依法取得行政许可代理案件的行为。另外,个别法律服务所对案卷的归档保密工作水平有待提高。
郭局长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强化行业监管,大力整治法律服务市场乱象。要求相关执法科室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没有合法资质的法律服务机构联合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执法部门责令其进行整改,坚决杜绝非法机构超越法定职权开展诉讼业务的乱象。二是夯实基础建设,切实增强法律服务所职能作用。郭局长强调,基层法律服务所要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在依法规范执业的同时协助辖区司法所做好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三是坚持严防严控,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坚决执行各项防疫政策,注重防疫与日常工作两不误,进一步拓展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效,共克时艰,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在自强路基层法律服务所接待前来进行法律咨询的群众
3月14日下午,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满鸿在自强路基层法律服务所接待了前来进行法律咨询的群众。
郭局长耐心询问了来访群众面临的法律问题,经询问,当事人经中间人介绍因以找工作为由损失了一定数额的钱财,介绍工作的人实际上实施了诈骗犯罪,在该诈骗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后,中间人返还了当事人部分钱款,并就未返还部分与当事人签订了欠条。当事人多次讨要钱款中间人却不予偿还,当事人怀疑中间人与上述诈骗犯实施共同犯罪,损害了自身合法权益,意欲寻求法律救济。
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后,郭满鸿局长根据刑事、民事相关法律规定建议当事人首先迅速收集相关证据前往公安机关申请立案侦查,如若经过调查发现中间人行为不构成犯罪则建议当事人前往司法所进行人民调解,调解不成依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债务纠纷。
此次咨询解答活动有效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法律困惑和实际困难,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法律服务的获得感,得到了群众的满意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