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租”“短租”如何监管?人大代表建议明确指导依据
东方网记者王旭1月22日报道:出门游玩想找能做饭的短租公寓,来大城市看病想找便宜短租,这些常见需求催生了“短租房”“日租房”业态,受到部分年轻人和弱势群体的欢迎,但短租住房的监管一直是行业难题。市人大代表陈欢燕在进行调研后发现,短租住房有其存在的必要,他建议明确指导依据和权责,加强监管,不宜“一刀切”。
市人大代表陈欢燕
“许多网络平台上都有这这种日租房信息,医院附近也比较多”,市人大代表陈欢燕在去年的走访中发现社区中存在着一种以小时、日为单位计算房租的“日租房”或者“短租房”。由于价格低廉、风格多样等受到了许多低收入群体、青年学生、务工人员的青睐,“比如从外地过来看病的弱势群体以及出来游玩的年轻人等”。
“日租房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对待这种‘日租房’不宜进行一刀切”。然而,短租住房的监管是一个大难题。陈欢燕发现,这些“日租房”的来源非常杂乱,既有城市居民住房、城市商用房也有村民住房,“一定程度上是造成市场监管困难的直接原因”。许多住房还被三无改造,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再加上人员复杂,管理散漫给社区造成了很大麻烦。
更大的问题是这些经营者可能还没有取得旅馆业经营资格和房屋出租许可资格,无证无照、违规运营。“部分经营主体往往心存侥幸,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尽一切手段逃避政府监管”。
陈欢燕介绍,当前公安机关对“日租房”的管理主要参照房屋租赁与旅馆经营的模式,执法依据也来源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会碰到诸如房屋分割群租、卫生条件恶劣、租赁双方消费矛盾等公安管辖权以外的问题,且该行业管理主体单位不清,公安、市场、文旅、卫生、房管等部门均有管辖职责,但又各自为战,容易形成管理真空地带。
对此,陈欢燕建议首先要明确指导依据和权责。他介绍北京出台过《关于规范管理短租住房的通知》,明确了日租房的概念定位、经营性质以及各方责任,划定行业监管主要责任部门,提供统一管理标准依据。
其次,陈欢燕建议在市级层面,由市场、卫保、环境和公安等部门牵头,出台对“日租房”的统一施工与验收标准,同时建议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建立针对“日租房”经营审批的联席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控制“日租房”野蛮生长的乱象。他还建议加强联合执法,由公安部门牵头,会同市场、环保、卫生、文旅、房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用足用好现有法律政策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