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全面完成村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为扎实做好特大洪涝灾害村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帮助受灾群众早日重建家园,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我市强化责任、全面摸排、严格标准、强力推进,全面完成1505户村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任务,保障了群众温暖过冬。
一是明确责任,上下联动。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专班长的许昌市村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专班,各相关县(市、区)也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市住建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许昌市村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方案》,明确政府部门和县(市、区)职责,形成部门业务指导、县(市、区)抓落实的既分工又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
二是全面排查,确定对象。灾情过后,各县(市、区)对农村受灾群众的住房安全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排查,对住房安全情况进行了应急评估,在评估的基础上又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受灾房屋进行鉴定,最终合确定全市因灾倒损村民住房需恢复重建房屋为1505户。
三是培训工匠,宣传政策。指导各县(市、区)编制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住房设计图册》,免费提供给当地村民使用,加强村庄风貌塑造;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提升建筑施工技能,确保工程质量建设标准。同时,加大村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宣传,对重建和维修加固的对象、补助标准、任务完成时间及时通过当地媒体、网站、微信等途径广泛深入宣传,使家喻户晓,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四是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在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优先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受灾住房进行维修加固或者重建;恢复重建任务明确到镇、到村、到户,倒排工期,全力实施;建立周报机制,明确每周任务和进度,确保重建政策、建房措施、补助资金落实到户。234户农村低收入群体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于10月底完成,其余1271户恢复重建任务于12月中旬全部竣工,均提前于省定12月底完成的时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