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启动基层卫生健康人才“县管镇聘村用”工作
12月20日,我市印发了《关于实施基层卫生健康人才“县管镇聘村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强化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摸索出了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创新路径。此项工作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通知》明确招聘数量和条件,确定连续5年在全国范围内,共为基层乡镇卫生院招聘2000名以上医学类大专及以上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预防医学等相关专业学历的毕业生。为保障人才“留得住“”用得上”,招聘人员须按照签订的基层卫生健康人才“县管镇聘村用”定向服务协议书,在村卫生室连续服务5年以上。同时确定了在1年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在村卫生室工作期间,晋升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在村卫生室连续服务满5年,工作成绩突出,并取得执业医师证的,可根据市、县实际情况,向县级、市级医疗机构流动的激励机制。
为确保基层卫生健康人才“县管镇聘村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通知》明确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采取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为保障“县管镇聘村用”工作的高质量推进,我市将建立基层卫生健康人才“县管镇聘村用”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招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同时,确定卫健、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的相关职责和任务。
此项政策的出台,将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推动乡村振兴、人才振兴重心下移的工作部署,为每一个行政村配备一名医学类大学院校毕业生,使农村居民在家门口享受到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