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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全面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

来源: 铜川市人民政府 时间: 2021-12-24 11:09:43

今年,我市坚持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切实履行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职责,严格把好关口,全面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铜川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铜川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方案(讨论稿)》,按照“严格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原则,实施“一校一策”方案,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通过控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核减招生计划、民转公、政府购买学位等措施,逐校明确路径,深入开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专项治理,停止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已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占比逐年降低,力争逐步将辖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规模占比控制在15%以内。

强化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收、退费政策,把民办学校规范收费问题列入全市教育督导重点工作内容之一,对全市民办学校收费实施严格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民办学校收费进行全程监督,在学校院内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栏,公开收费内容、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家长监督。抓招生管理,规范招生入学行为、转学行为,严格执行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纪律,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及时公布民办学校招生管理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民办学校违规招生行为,逐件核查,限期整改,绝不姑息。

控增量、减存量、调结构,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全市不再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对基本办学条件不达标、专职教职工数量不足、招生规模扩充过快、存在大校额大班额的学校,督促整改,并依据相关标准控制办学规模、核减招生计划,对不具备整改条件成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直至责令其停止办学。科学制定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统筹推进义务教育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或通过政府购买学位方式提供。强党建,将党组织建设有关内容纳入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章程,明确党组织的地位作用、经费保障等要求,推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党建工作全面提升。(

标签: 十项严禁 教育发展 减存量 调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