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财政局四措并举全力支持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近年来,信阳市财政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全力保障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助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2020年,信阳市环境空气质量八项指标均居全省第一、实现“大满贯”,PM2.5、PM10、优良天数三项主要指标连续五年蝉联全省首位,新县、商城、淮滨3个县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综合指数改善率位居全省第3名;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首次达到100%,市中心城区62处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整治并通过省级验收;严格管控类受污染耕地、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100%。2021年以来,信阳市环境空气质量八项指标仍居全省首位,17个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
一是强化资金管理,增强生态保护能力。结合市财力实际,对以前年度结转使用的各类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优化管理,精确分配项目资金。加强生态补偿金的管理,记好收支台账,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监督资金使用。形成将生态补偿金高效用于生态治理、以更好的生态环境指标争取更多的生态补偿金的良性循环。
二是积极统筹资金,保障生态项目建设。今年以来,市财政不断加大绿色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投入,及时拨付资金10784.86万元,支持垃圾焚烧、污水处理厂运营;统筹资金3480万元,支持农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拨付资金10000万元,支持公共交通发展,为市民绿色出行提供方便,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联合行业主管部门,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3036.78万元,专项用于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门禁监控、监管监测能力建设、执法能力建设、企业技术升级、烟叶烤房电代煤改造建设等,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给予资金保障;争取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2883万元,对浉河、商城、平桥、新县、息县的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山进行修复治理,治理面积227.85公顷;统筹人居环境整治资金4386万元,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推动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三是建立奖惩机制,促进生态良性发展。为充分调动各县区对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积极性,市财政建立奖惩机制。对我市实现全省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零的突破、创成国家“绿山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新县,市级财政给予500万元的生态补偿奖励。同时,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结合环保主管部门意见,对各县区空气和水环境指标完成情况量化奖励或扣缴,推动全市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良性发展。
四是加强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能。绩效管理是财政资金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资金下达过程中,市财政将指标绩效细化到每个项目,绩效目标表与资金同时下达,以达到绩效评价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