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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乡市依法治市工作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来源: 新乡网 时间: 2021-12-17 13:07:37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乡市依法治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新办发电〔2021〕26号),在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确定新乡市依法治市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150人,新乡市依法治市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50个。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4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标签: 表彰工作 协调小组 办公室 依法治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