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
为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群众增收,充分发挥供销社为农服务职能,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党建引领、村社共建”促进为农服务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党建引领、村社共建”工作,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争取3年时间,形成村社共建融合发展长效机制,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
《意见》指出,将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基础,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为契机,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动力,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党建引领、村社共建,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供销合作社在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以及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等方面的优势,深化村“两委”与供销合作社在组织、人才、资源、项目等方面的融合,大力培育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动能,实现村集体实力更强、村民更加富裕、供销合作社服务更加有效。
《意见》强调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组织领导、供销合作社主导,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原则,搭建为农生产生活综合性服务平台。二是坚持农民自愿、依法有偿,主体独立、多方参与原则,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三是坚持合作制、契约制原则,正确处理供销合作社与村“两委”之间、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经营主体和农民相互间利益关系。四是坚持经营性与公益性兼顾、服务与公益并重原则,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供销合作社服务发展能力。
据了解,开展此项工作是我市的一项创新,将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办法,经过3年努力,在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中选择经营良好、管理规范的社有企业、基层供销社、农民合作社与经济薄弱村结成共建村,共建发展项目,共育发展新动能,共享发展成果。2022年,在全市建设6个共建示范村,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到2025年,村社共建融合发展要形成长效机制,有力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