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出台14条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近日,鹤壁市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旨在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精神,落实河南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促进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
《若干措施》以“严、大、快、同”为主线,从强化严保护体系建设、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优化快保护协作机制、塑造同保护良好环境等4个方面提出了14项具体措施。
严保护,强调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和“行政”双轮驱动作用,全面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司法保护力度,探索加强电子商务平台、展会、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医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
大保护,强调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快速维权中心等非诉讼机构,设立维权援助受理点,推动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
快保护,强调加强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依托晋冀鲁豫四省十八地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构建跨区域协作保护体系,设立知识产权案件速裁快审团队,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提升案件质效。通过开展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商标续展走访提示等工作,不断优化服务举措。
同保护,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交流,开展知识产权纠纷指导培训,全面保护各类主体和个人的知识产权。
此外,《若干措施》还明确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核评价、加强宣传引导3项举措。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若干措施》为各部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重要依据和遵循。“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以贯彻落实《若干措施》为契机,凝聚各方力量,健全保护维权体系,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持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助力鹤壁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科长常钧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