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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公乐就《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来我市开展立法调研

来源: 商丘日报 时间: 2021-12-14 17:17:29

12月2日至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公乐带队到我市就《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市领导周树群、李振兴、岳爱云、曹月坤分别陪同调研。

李公乐一行先后来到梁园区王楼乡韩庄村,永城市演集街道时庄村、演集街道韩寨村、高庄镇花卉基地、麦客多食品,夏邑县曹集乡彭寨村草莓采摘产业园、曹集乡彭楼示范村、太镇龙港湾田园综合体等处,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污水处理、文旅融合、返乡创业、基层党建、生态农业、乡村治理、众筹共建、人居环境改善、特色产业发展等情况,梳理汇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成功举措及五大振兴方面的优秀案例;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人大、政府及市直单位情况汇报,征求各方对《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李公乐充分肯定了我市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他指出,要认真学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各项决策部署,锚定“两个确保”,扎实抓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要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将各地在乡村振兴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凝炼、提升和固化,通过立法规范推动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地区发展不衡、建设规划不完善、基础设施不健全、产业结构层次偏低、集体收入和群众收入还不够高、人居环境有待提升等薄弱环节,在法规中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规定加以解决,对一次立法难以解决的问题,也要认真研究解决方案,找到解决方法,逐步推动解决,直至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要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立法为民,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了解群众需求,充分反映人民意愿,在民主法治的轨道上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

标签: 产业兴旺 生态宜居 乡风文明 治理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