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出台制造业“三大改造”支持政策实施细则
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为促进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我市近日出台《洛阳市制造业“三大改造”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通过进一步明确“三大改造”支持政策内容,为后续政策兑现奠定基础。
与此前我市发布的“三大改造”实施方案相比,《实施细则》对相关支持政策的实施进行分类细化,就政策支持对象、申报条件、支持标准、申报流程及相关委局联系方式等展开具体描述。
根据《实施细则》,可享受我市“三大改造”政策支持的申报主体为洛阳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符合在申报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纳入省财政企业信息系统、可正常报送财务快报等条件。
《实施细则》还将15项“三大改造”支持政策分为3类,其中免费开展入企诊断、支持智能装备推广应用、支持“三大改造”重点项目建设属于项目类财政资金支持政策;支持5G融合应用、支持智能化改造试点示范建设、支持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应用、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支持绿色化改造试点示范建设、支持创新平台和创新主体建设、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属于荣誉类财政资金支持政策;5G网络免费覆盖、精准差异化管控、加大金融基金支持力度、支持“零增地”技改、强化水电气暖配套要素支持属于非财政资金支持政策。
获得“三大改造”项目类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须进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申报支持智能装备推广应用、支持“三大改造”重点项目建设政策的同一项目,只允许享受国家、省、市项目支持资金一次。此外,申报材料存在虚假内容骗取资金的企业,将被列入“三大改造”企业黑名单,在5年内不得申请“三大改造”支持政策。
围绕传统产业“三大改造”,我市在“十四五”期间将拿出近10亿元财政资金和30亿元产业基金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水平。今年前10个月,全市完成“三大改造”项目投资超300亿元,带动我市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9%、营业收入迈上2000亿元台阶;新材料产业同比增长21%、营业收入突破千亿元;石油化工产业同比增长7.7%、营业收入实现翻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