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洛阳办理13类市场监管领域事项可享“容缺受理”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该局发布市场监管部门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和“免申即享”惠企便民事项清单。
其中,“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包含13类业务办理事项,涵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变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换发和变更许可事项等;“免申即享”惠企便民事项清单包含业务办理事项1类,为我市新开办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免费刻制印章。
“容缺受理”是指申请人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次要申请材料有欠缺或存在瑕疵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经申请人作出相应书面承诺后,窗口可先行受理,进入正常审批程序;受理人员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形式、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待申请人补齐全部材料后,颁发相关批文、证照。
其中,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变更备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3类事项在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服务窗口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变更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变更备案、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许可事项、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补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换发8类事项在市民之家5楼市市场监管局服务窗口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许可2类事项按要求到市民之家5楼市市场监管局服务窗口或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服务窗口办理。
“免申即享”是指政府部门通过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群众可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具体内容为,企业申办营业执照时,经市场监管部门核准为新开办企业的,无需申请,即可享受免费刻制首套4枚公章服务,办理地点为市民之家5楼或各县区政务服务大厅企业开办专区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