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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漏水,物业不予维修,怎么办?

来源: 东方网 时间: 2021-11-29 18:40:13

问:楼上漏水,物业不予维修,怎么办?

答:在居民小区的各种通水管道的管理、维修和养护方面,一般适用“谁管辖、谁养护”的原则。业主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修和养护,如因物业公司未尽到维修养护义务导致他人房屋财物受损,则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业主共有部分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

如果您楼上漏水部分不是共有部位,且是由于楼上业主装修原因导致漏水,则楼上业主作为其房屋的所有权人及维护管理人,对于其房屋漏水给楼下业主造成的损失,理应进行赔偿。

如果是交付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根据相关规定,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

房屋发生漏水跑水,相关业主及物业、开发商应通力协作,尽快查出问题并及时将问题隐患消除,同时注意保留证据,方便日后定责。

关键词: 楼上 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