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厕配足否、允许遛狗不、商业能否进驻?上海黄浦江、苏州河有了一部法
上海因水而生、依水而兴,黄浦江、苏州河承载着上海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随着黄浦江沿岸45公里岸线、苏州河沿岸42公里岸线的陆续贯通,“一江一河”成了人民城市的新地标。经过历时一年多的立法调研、审议,一部关于“一江一河”滨水公共空间的地方性法规破茧成蝶。
今天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这是上海首部针对公共空间的立法。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说,公共空间面向全人群,涉及主体多、利益诉求复杂,非常考验立法者求取“最大公约数”的能力,这次立法为“一江一河”滨水公共空间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开放共享:把最好的滨水公共空间留给人民
“一江一河”基本贯通后,上海坚持开放共享,把滨水公共空间留给了人民。阎锐说,此次立法遵循的基本思路就是充分体现“人民性”。条例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在滨水公共空间规划、建设、开放和管理工作中,应当坚持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把更多的公共空间留给人民的开放共享理念,向社会公众提供高品质的滨水公共空间。
杨浦滨江
开放是全时段开放吗?此前征询意见中,不少代表和居民认为,也应关注到沿岸企事业单位和住宅小区生产生活的合理需求。这些民意都被采纳。《条例》规定,滨水公共空间应当全时段对社会公众开放,但因重大活动、防汛防台和其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需要临时封闭的,以及因沿岸企事业单位和住宅小区生产生活、教学科研等确需在特定时间段封闭相应区段的除外。
漫步普陀区苏州河畔步道的市民会发现,45个红色革命旧址的标识标牌,宛如一颗颗珍珠,“镶嵌”在河岸边,串联起这条别具意义的“火红地标”红色步道。在杨浦滨江游览的市民会注意到,一座工业风的钢铁森林建筑布满绿植,这一名为“绿之丘”的景观给城市带来绿意和生机。阎锐说,此次立法坚持以人为本,提出多项具体举措提升滨水公共空间共享、共治水平。比如鼓励社会各界依托相关设施开展多种活动,包括爱国主义和红色资源传承弘扬、科普教育、旅游观光、休闲社交等活动。前不久,苏州河上的一场上海赛艇公开赛也是共享滨河的一大盛举。
不少市民反映,在滨江散步时,有时会想吃个串烧、喝杯咖啡。那么,“一江一河”能否引入餐饮等商业业态?这也是此前征询意见时讨论的一大热点。此次立法从人民的角度出发,明确在滨水公共空间内应当配套提供满足开放需求的餐饮、便利零售、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纪念品售卖、自行车租赁等商业服务。同时规定,滨水公共空间内可以探索有序发展夜间经济、体验经济、步行街业态等,提供贴合消费需求的商业服务。
分类监管:秩序感和烟火气的平衡
“一江一河”把最好的滨水公共空间留给了人民,市民群众也不免有种种期待。年轻人想在岸边“扎帐篷”;宠物主人想,带上自己的狗狗一起去“遛弯”;小朋友们憧憬着,周末可以在岸边放风筝了;阿姨们惦记着,是不是又多了跳广场舞的地方……
如何平衡好秩序感与烟火气?诸如遛狗、放风筝、跳广场舞、垂钓、烧烤等这些行为,一江一河立法是该禁止还是允许呢?这也是此次立法中被讨论最多的一项议题。
有人在苏州河畔钓鱼。
在一些代表看来,立法价值有三个层次:一是在不影响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保障人的自由,二是确保公正正义,三是维持秩序。市人大代表许丽萍认为,滨水公共空间不同区域承担着不同功能,有的在市中心,有的在郊野,有的离居民区、园区很近,有的相对较远,在管理上不能千篇一律,立法也应差异化。不少代表提出,把更高品质的公共空间留给人民,就要关照到人民群众多样化、品质化、个性化的需求。
而此次立法充分体现了“尊重差异性”。阎锐说,条例的一大亮点即将滨水公共空间内的相关行为进行分类监管:一类是只能在特定区域、时间段开展的限制性行为,比如遛狗、垂钓、放风筝、烧烤、跳广场舞以及进行滑板、轮滑活动等行为;一类是明确禁止的行为,如擅自设摊、晾晒影响市容的物品等。
市民在苏州河边遛狗。
其中也有部分调整,比如根据各方意见,在限制行为中删除“集体唱歌”,增加了“无人机飞行”;在禁止行为中删除“放生”,以及对非机动车进入非市政道路的漫步道、跑步道,以及带动力的非机动车、人力三轮车进入非市政道路的骑行道的行为予以禁止。这些禁止行为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公共配套:提升社会共治能级
“一江一河”聚起了人气,对公共配套设施也提出更高要求。黄浦江、苏州河沿岸,市民如果走累了,是否有座椅坐下来休息?口渴了,是否有水供应?想上厕所的话,周边是否能找到公厕?这也是此次立法要解决的“便捷”问题。
此前,记者漫步苏河采访时体验到,公厕数量太少。很多步道紧挨着居民区,如果小区居民碰上如厕问题还能赶回家,游客可能就要“憋一憋”,跑去小区外的临街商铺或社会公厕借用厕所了。采访中,不少市民认为,苏州河的贯通作为一项公共工程,不应当孤立于其他公共工程之外,而是应通过整合,充分利用现有的便民服务设施。
除了公厕,母婴室和饮水点等便民设施也未见到多少。在苏河步道上漫步的很多是推着婴儿车遛娃的居民,但是除了驿站提供外,一路上的母婴室只有个位数。正值秋冬季,跑友们锻炼完想喝口热水却很难找到饮水点。
而此次条例明确,“一江一河”要为社会公众提供包括母婴室、饮水点等便民服务设施,厕所、垃圾箱等环境卫生设施,以及指示标识设施,其他公益性服务设施。同时鼓励沿岸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公众开放停车位、厕所、母婴室等设施。
“一江一河”滨水空间游人多起来,后续运维谁来管?在不少人看来,人民城市,既要让人民最大受益,更依靠人民积极参与建设。通过集民意、汇民智,“一江一河”滨水空间有望打造成为上海城市治理的“新名片”。
根据条例,沿岸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滨水公共空间规划、建设、开发和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慢行、亲水、体育、公益性服务等设施的设置。同时,立法对设施的维护养护也明确了维护单位的具体要求,并通过实行巡查制度,推进综合养护以及网格化管理,确保各类设施完好和功能正常。
除了相关部门外,“一江一河”的治理也离不开沿岸企事业单位、居民区,他们也将变身滨水空间治理者。条例明确,对涉及滨水公共空间规划、建设等重大事项,有关部门应当征求沿岸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的意见,并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同时,鼓励沿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会公众,通过成立共治平台、制定共治规约等方式,健全滨水公共空间社会共治机制,提升滨水公共空间社会共治能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