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申报啦!2021年度普陀区政府质量奖(区长质量奖)正式启动
前言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激励表彰为在本区质量工作中取得卓越绩效的组织和个人,根据相关工作安排,拟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启动2021年度普陀区政府质量奖(区长质量奖)申报工作。
快来一起看看有哪些要点:
申报规则
(一)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15日
(二)申报范围:
依法在普陀区注册登记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在普陀区从事质量工作或者为普陀区质量工作做出贡献的个人。
(三)奖项的申报、评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和标准。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评审过程不向申报组织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奖项设置
设“普陀区区长质量奖”“普陀区质量金奖”和“普陀区质量创新奖”。
普陀区区长质量奖获奖组织不超过1个,获奖个人不超过1个。普陀区质量金奖获奖组织不超过3个,获奖个人不超过3个。普陀区质量创新奖获奖组织不超过6个。
申报条件
申报组织奖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合法生产经营或运作3年以上,且在本区登记注册1年以上;
(二)符合国家、全市和本区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要求,具备相关资质或证照;
(三)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形成追求卓越、持续改进的质量文化,质量管理工作具有行业特色、企业特色,具有标杆示范意义,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并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经营绩效、社会效益和广泛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或社会效益处于本区前列;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重大质量投诉,无严重失信行为。
申报个人奖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在本区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5年以上;
(二)质量意识和创新能力强,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理念,具有体现“工匠精神”的工作成果,对提高组织或行业质量水平和绩效做出重要贡献;
(三)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具有榜样作用,具有良好的守法和诚信记录。如为组织最高管理者,其所在组织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重大质量投诉,无严重失信行为。
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
各申报组织和个人应如实、完整地填写《普陀区政府质量奖(区长质量奖)组织申报表》或《普陀区政府质量奖(区长质量奖)个人申报表》。
(二)概述
申报组织概述内容根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千字。
申报个人概述内容根据《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DB31/T598附录C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2千字。
(三)自我评价报告
申报组织自评报告,对照组织评价标准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3万字。
申报个人自评报告,对照个人评价标准《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自我评价和说明,字数不超过1.5万字。
(四)证实性材料
证实性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相关市场准入(资质)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的复印件。凡在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中涉及的质量工作中取得实效的实例、数据等内容,需提供证实性材料。证实材料中如无法提供的,请做书面说明。
申报组织证实材料中还包括经审计的近3年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五)提交材料要求
1、以上申报材料中(一)申报表、(二)概述、(三)自我评价报告提交时合并成册,(四)证实性材料单独成册。普通A4纸双面印刷、软封面装订、字体为宋体小四号、行距为22磅。
2、申报组织或个人应向普陀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纸质合并材料(申报表、概述、自我评价报告)及证实性材料一式二份、电子文档(含所有申报材料)一份。
*相关申报表及有关评价标准等资料
请从上海市普陀区官网:http://www.shpt.gov.cn/scjgj/zw-gonggao/20211110/790047.html下载,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下载
申报程序
(一)申报组织或个人应于2022年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交普陀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申报组织和个人所在单位的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行业主管部门,应对本行业或本区域内组织或者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并在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
(三)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对申报组织和个人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正式受理其申报。
申报联系方式
普陀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3号楼803室
联系人:施澐、李静
联系电话:52564588-4802、4803
电子邮箱:lij1@shpt.gov.cn
邮政编码:200333
联系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月15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海市普陀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