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刻不容缓
近日发布的《中国统计年鉴2021》显示,2020年全国人口出生率为8.52‰,首次跌破10‰,创下了1978年来的新低。同期全国人口自然增长率(出生率-死亡率)仅为1.45‰,同样创下1978年以来的历史新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冯文猛分析认为,受经济社会环境变化、生育养育子女的直接和间接成本攀升、劳动就业形态发生改变等综合因素影响,近些年我国居民对婚姻和生育的观念以及相关行为正在发生变化,晚婚、晚育、不婚、不育人群逐渐增多,叠加育龄人口规模下降,导致我国近些年的人口出生率有所下降。
曾几何时,我国最不缺的就是人口。但是,连年来一组组冷冰冰的统计数字表明,老龄化社会猝不及防到来,国人生育意愿持续走低已是不争事实,对人口负增长“狼来了”的担忧并非杞人忧天,优化人口结构,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刻不容缓。
中央放开生育三孩政策以来,一些地方推出配套鼓励生育措施,如延长婚(产)假、增设男方护理假、试水生育补助、发放二孩购房补贴等。但是,影响生育意愿因素十分复杂,要解决育龄夫妇“不想生”“不敢生”的“生育之忧”,局部短期性激励还远远不够。从长计议,加快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才是应对人口增长放缓的最佳办法。
值得关注的是,现实中,对生育不友好的现象比比皆是:女性就业受歧视、育龄妇女孕产期待遇保障不落实、中小学教育“内卷化”、子女教育支出偏高,加上就业竞争大、许多大中城市房价高企、医疗开支居高不下等,每一项都在点滴吞噬着人们的“生育意愿”。
生育是个人大事、家庭大事,也是社会大事、国家大事。根据人口增长不断下降趋势,鼓励生育应成各界共识。从各国遏止人口负增长经验看,鼓励生育宜早不宜迟。我们必须从观念更新、孕产妇呵护、均等化教育资源、生育补贴、税收减免、就业安排、医疗和住房保障等,有步骤地做出全局性制度安排,全面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系统解决国人“生育之忧”。只有这样,才能扭转人口增长大幅下滑局面,让经济增长的“刘易斯拐点”迟点到来。徐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