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七年保姆,竟成家贼?
来源: 北京日报 ┆ 时间: 2021-11-02 19:31:29
侯某在夏女士家当保姆已有七年时间,工作一直兢兢业业,与夏女士一家的关系也很融洽。但一次偶然的机会,她看见夏女士从更衣室抽屉里取出钥匙打开了保险柜,暗暗将钥匙位置和开锁方式记在心里。
这天,侯某的一个微信好友告诉她下载某app投资外汇,两三个小时就能让本金翻倍,侯某便动了歪心思,想用夏女士保险柜里的现金投资,等赚钱后再将钱款返还。短短三天时间,侯某趁夏女士不在房间,用钥匙打开保险箱,共盗窃现金近70万元人民币。两个月后,夏女士发现现金丢失,向警方报案。目前,侯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法律依据
《刑法》第264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随着国家生育政策的放开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保姆已经成为许多家庭的“刚需”,他们尽心尽力帮助雇主分担家务烦恼,赢得尊重和信任。但是近年来,一些保姆利用雇主的信任和对房屋环境的了解,受一己贪念驱使,将罪恶之手伸向雇主的钱财,最终酿成恶果。
朝检君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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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物品要管好,及时清点明数目。
雇主信任很宝贵,一定珍惜勿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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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翻倍是陷阱,莫因贪念入囹圄。
文章来源 | 朝检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