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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月1420元!延庆企业为农户职工延缴社保可申请补贴

来源: 北京日报 时间: 2021-10-28 23:46:02

延庆区《关于企业职工继续留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实施办法(试行)》近日正式发布,延庆企业为农户职工延缴社保可申请每人每月1420元的补贴。

本《实施办法》为落实《关于促进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参保若干措施》的案例式试点政策。适用于延庆区企业职工中本区农业户籍劳动力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足按月领取养老待遇最低缴费年限,经企业和职工双方协商一致继续留用的人员。企业在履行备案手续后,按规定为继续留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实施办法》明确,企业继续留用职工社会保险补贴开始时间自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次月起,补贴终止时间为达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月领取的最低缴费年限之月,超出部分不予补贴,最长不超过5年,中途离职的不再享受。 企业按规定为继续留用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给予定额补贴每人每月1420元,不足部分由企业承担。

实施办法还明确,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每半年申报一次,3月申报上年7月至12月社会保险补贴,9月申报当年1月至6月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向所在企业提出继续留用申请。企业接到申请后,应本着单位与职工本人双方自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研究决定是否继续留用。决定继续留用的,企业与职工签订继续留用协议。

需要注意的是,继续留用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生日当月)前,企业须按程序为其办理继续留用协议备案。

那么继续留用人员备案手续如何办理呢?据了解,企业需与职工双方签订继续留用协议,并填写《根据京人社养发〔2013〕290号文企业职工延期缴费备案表》,到区人力社保局为继续留用人员备案,并办理社会保险延期缴费手续。

企业申请继续留用社会保险补贴时,需提交享受继续留用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花名册,以及为职工延期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区人力社保局对继续留用人员在岗情况等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拟批准的补贴信息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向区财政局申请补贴资金。

关键词: 每人 每月 1420元 延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