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长三角检察协作机制,浦东新区检察院帮企业扣好“第一粒...
合规是企业经营发展中必须扣好的“第一粒扣子”。2020年3月,最高检开始部署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是首批试点单位之一,一年多过去,这项改革试点的效应愈发显现。
2020年12月,犯罪嫌疑单位J公司及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移送浦东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期间,涉案企业及犯罪嫌疑人朱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浦东新区检察院综合考虑案情、企业经营情况及案件中暴露出来的企业经营管理上的漏洞,于2021年4月对该案启动企业合规试点工作。
由于涉案企业J公司位于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一场跨越两省的企业合规试点协作便由此展开。“一起案件的合规试点工作,并非轻易就能启动,尤其还涉及跨省。前期我们做了大量的论证工作,充分证明了开展异地企业合规的优越性和可行性。我们认为,异地企业合规既符合疫情防控的需要,又能节约司法资源和提升办案效率。”本案的承办人——浦东新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逄政介绍。
浦东新区检察院根据《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工作办法》规定,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启动长三角跨区域协作机制。浙江省嘉兴市检察院协助浦东新区检察院开展工作,企业所在地秀洲区检察院配合开展社会调查及监督评估相关工作。社会调查期间,两地检察机关始终保持充分的沟通与讨论。
2021年6月,秀洲区检察院完成协作调查事项。经调查,涉案企业符合企业合规试点及第三方机制适用条件。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经验管理漏洞,浦东新区检察院向企业制发《合规风险告知书》,从合规风险排查、合规制度建设、合规运行体系及合规文化养成等方面提出整改建议。
在涉案企业进行合规整改的同时,两地检察机关签订了《第三方监督评估委托函》。第三方组织对涉案企业进行了走访考察,对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与管理漏洞进行详细分析并提出工作建议,并要求企业定期提交书面报告。考察期内,浦东新区检察院通过《企业合规监督考察反馈意见表》,实时动态跟进监督评估进度。
合规考察是一项全新工作,浦东新区检察院将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与公开听证相结合,通过公开听证共同验收企业合规整改情况。9月初,涉案企业合规监督考察期限届满并评定为合格,浦东新区检察院经实地验收后,针对此案举行合规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今年9月,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此案办理为契机,与浙江嘉兴检察院签订《跨区域涉案企业合规检察协作备忘录》,在合规理念引领、合规流程规范、合规标准统一、合规人才培养方面达成共识,形成“1+1>2”的跨区域检察合力。
今年6月,党中央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而将严管和厚爱融为一体的企业合规工作就是检察机关探索出的路径之一。在企业合规试点改革中,浦东新区检察院将企业合规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依法适用不起诉相结合,还充分依托长三角一体化检察协作机制,合力破解了异地社会调查、监督考察、行刑衔接等难题,通过个案办理推动异地合规建章立制,保障了跨区域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处理的一致性与协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