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检察机依法对2名厅官决定逮捕 其中1人曾任市国资委主...
10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刊发2条关于天津市的反腐消息: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书记、主任彭三(正局级)被逮捕;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监管部原主任郭鸿(正局级)
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彭三决定逮捕
消息称,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书记、主任彭三(正局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天津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彭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1年3月1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彭三被查的消息。
通报称,据天津市纪委监委消息: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书记、主任彭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彭三简历
彭三,男,白族,1966年8月生,云南剑川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
1984.09—1988.07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
1988.07—1989.07 天津市财经学校干部;
1989.07—1994.07 天津市财政局政教处干部、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4.07—1997.02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教育处主任科员;
1997.02—1998.07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涉外稽征分局二科科长;
(1994.09—1997.04 在东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财政学专业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习)
1998.07—1999.08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局长助理;
1999.08—2001.06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1.06—2004.06 天津市商业委员会副主任;
2004.06—2006.08 天津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2006.08—2007.01 天津市河西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理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
(2000.09—2007.01在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财政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
2007.01—2014.02 天津市河西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
2014.02—2014.03 天津市和平区委副书记;
2014.03—2017.04 天津市和平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
2017.04—2021.03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2021.03 被免职。
十一届天津市委委员。
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郭鸿决定逮捕
消息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监管部原主任郭鸿(正局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天津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郭鸿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1年3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称,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天津市纪委监委消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监管部主任郭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郭鸿简历
郭鸿,男,汉族,1971年12月生,江苏南通人,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
1994年7月至1996年1月,共青团中央组织部干部;
1996年1月至1998年5月,任共青团中央组织部组织处副主任科员;
1998年5月至1999年12月,任共青团中央办公厅调研处主任科员;
1999年12月至2000年6月,任共青团中央办公厅调研处副处长;
2000年6月至2001年8月,任中央金融工委监事会工作部综合处副处长;
2001年8月至2002年12月,任中央金融工委监事会工作部综合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2002年12月至2003年9月,任中央金融工委监事会工作部综合处处长;
2003年9月至2006年8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事会工作部综合处处长;
2006年8月至2012年10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副局级);
2012年10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团委书记(正局级);
2016年11月至2018年3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
2018年3月至2018年8月,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局级干部(机构改革,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2018年8月至今,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监管部主任。
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