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察机关发布老年人刑事司法保护白皮书
新民晚报讯 (记者 郭剑烽)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自2009 年起,上海检察机关开始探索老年人犯罪案件专业化办理,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在老年人司法保护领域已形成了“捕、诉、监、防、研”五位一体的“上海模式”,在司法保护、打击惩处、犯罪预防、综合治理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今年2月,上海检察机关老年人特殊司法保护工作被纳入“2021年法治为民办实事十大市级重点项目”。在九·九重阳节来临之际的今天,上海检察机关召开《上海检察老年人刑事司法保护白皮书》新闻发布会,并发布典型案例。
图说:新闻发布会。上海市检察院供图
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上海地区数据显示,60周岁以上常住人口超过580万(占比23.4%),已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由于孤巢老人增多,许多老年人晚年生活孤独乏味,安全感缺失、依赖感增强,易滋生心理问题,常常成为P2P、保健品欺诈等犯罪活动的主要侵害对象;与此同时,由心理缺失造成的“孤独”“焦虑”“厌世”等不良情绪,也容易产生犯罪心理。如何化解“银发犯罪”增多带来的社会冲突和压力,如何更“切中要害”地保护老年被害人合法权益,是上海检察机关致力解决的重要课题。
老年人在安全意识、辨别能力、自卫能力等方面较为薄弱,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为保护其合法权益,上海检察机关从严打击侵害老年人刑事犯罪,对欺老虐老骗老等严重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犯罪,依法向法院提出从重处罚量刑建议。同时,对被侵害的老年人,尤其是受害程度深、生活困难的老年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
在老年人犯罪方面,根据白皮书公布的数据来看,近三年上海市老年人犯罪案件数量趋于平稳,约占刑事犯罪案件总人数的5%。为进一步落实涉老年人刑事案件专业化办案机制,上海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充分运用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等办案模式,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据了解,本市老年人犯罪主要集中于涉侵财类案件,如部分老年人因法治观念淡薄,私自改装电表窃取国家电力资源触碰法律底线。同时,由于自控能力减弱,老年人出于家庭纠纷或邻里矛盾,容易诱发情节轻微的暴力犯罪。根据这些特点,在依法惩处老年人犯罪的同时,上海检察机关对情节轻微、认罪悔罪、社会危害性小的老年人犯罪案件,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为修复社会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造条件。2019年1月至今,上海检察机关办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老年人犯罪案件3116件3896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106件6337人,不批准逮捕797件923人,不起诉761件818人,不捕不诉率分别为23.9%和12.7%。
依法从宽并非放任放纵,上海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的同时,注重分析案件背后原因,由专业化办案组针对涉案老人特点开展追赃挽损、刑事和解、教育引导等工作。如对部分因心理健康问题“屡判屡犯”的涉案老人,启动“疗愈式”心理干预工作机制,助其解开“心结”;对因缺乏家庭关爱诱发心理问题,从而导致犯罪的涉案老人,要求其成年子女、亲属、社区工作人员参加听证或调查,帮助其更好接受矫正,顺利回归家庭;对需要法律帮助,但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未委托辩护人的老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积极联系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保障其合法诉讼权益。
为进一步加强老年群体司法保护,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还发布了《上海市检察机关关于加强老年人司法保护的意见》,全市各区检察院还就老年人权益保障、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帮教对接等方面与公安、法院、民政局、司法局等签署工作文件,细化工作内容。此外,上海检察机关还邀请专家学者、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群体通过案件公开审查、研讨会、推进会等多种方式参与老年人特殊司法保护工作,并针对老年被害人司法救助、老年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和不起诉诉前考察等情形积极开展公开听证。同时,广泛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法治宣传工作,做好犯罪预防和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