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
各区经委、商务委、信息委、科经委,相关区文创办,相关高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园区、重点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为进一步培育本市设计产业市场主体,提升设计服务供给水平,同时为下一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做好准备,现决定开展2021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各区有关创意和设计产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内工业设计中心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协助市经济信息化委对本区内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指导和管理。
鼓励各区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并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开展区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
二、申报条件
在工业、建筑、服务、数字经济等领域中,已建立内部设计中心的企业、独立设计企业、高校内的设计机构、设计类院所,均可进行申报。
(一)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企业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2.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高的设计研发投入,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制度健全,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重视工业设计工作,用于工业设计的投入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能为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3.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一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4.工业设计中心人才队伍素质较高,经验丰富,工业设计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从业人员2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60%。
5.工业设计中心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设计或迭代新产品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带动较快增长,或获得省级及以上部门的表彰,近两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10项以上。
(二)工业设计企业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工业设计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2.成立一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以及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
3.拥有设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师,拥有一定规模的设计人才,队伍结构科学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设计人才优势。工业设计从业人员3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 60%。
4.工业设计服务水平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设计或迭代新产品取得显著经济效益,业绩突出,经营稳定。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00万元,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利润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三、申报和评审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单位访问上海创意城市官网,在线填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清单见附件)。网址:http://www.creativecity.sh.cn
2.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10月8日—2021年10月31日(10月31日17:00系统关闭)
(二)评审流程
1.区级推荐:请各区产业主管部门在系统中对本区内的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推荐并形成汇总表,于2021年11月8日前报送我委。
请获得区级推荐的申报单位从申报系统中导出申请表,A4双面打印,连同附件材料,左侧装订,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11月10日前提交至中国工业设计研究院(一式五份)。欢迎现场提交,接受快递,纸质材料不退还。
2.市级评审:市经济信息化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和必要的现场审查,择优确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在市经济信息化委及上海创意城市等网站予以公布。
四、支持政策
认定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可获得以下政策扶持:
1.获得市级专项创建资金支持。同时在申报上海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等专项资金时予以重点关注。
2.优先参加本市组织的创意和设计宣传推广活动。
3.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等。
4.纳入本市推进创意和设计产业发展重点关注和服务企业范围。
五、动态管理与复核
1.市经济信息化委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实施动态管理,入选单位应配合做好定期的情况报送和专题活动。
2.市经济信息化委将定期开展已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经复核不能保持入选条件的,将撤销其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资格。
3.之前批次入选的培育对象,如达到认定条件的,可以再次申报本次认定工作。
六、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
都市产业处(创意和设计产业处)
联系人:杜陈惠 电话:23112645
(二)具体申报及材料提交
中国工业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陈海蓉 电话:65116008-8029,18701732132
杨浦区政立路477号创智科技中心2号楼15楼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