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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城管彭浦镇中队:夏日雷霆风暴再起,拆违重拳再次出击

来源: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 时间: 2021-09-09 11:16:36

众所周知,违章建筑房屋缺乏质量检测,隐藏着很大的安全隐患,不仅严重影响到周边居民的利益,而且破坏城市市容市貌,成为城市美好发展的绊脚石和城市文明不和谐的音符。

202191日,彭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彭浦镇人民政府的牵头指导下,联合镇派出所、镇平安办、镇市容办、镇房办、居委会、居委会、物业公司,组织了相关工作人员50余,开展了汶水路*********室强制拆除工作。

位于汶水路*********室南侧平台的建筑物属于未经许可擅自搭建的建筑物,2020722日,彭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受理市民举报后赶赴现场进行查看,现场确实存在三处违法搭建建筑物,用作于堆物居住使用,中队队员对当事人进行了调查询问,其表示该处房屋为2015年购入房产时已经存在,后期未作任何改动。起初,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队员的案件调查询问,案件流程顺利进行。

然而,2020810日,在执法队员按照法律流程向当事人发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及《关于违法建筑可能涉及的负面影响清单告知书》时,当事

人产生了抵触情绪,电话联系时态度强硬,上门送达文书时大门紧闭,拒绝签收任何文书,试图采取不顾不管不理的态度与执法队员抗衡。中队队员迎难而上,联合居委物业及当事人开“三方会议”,深入群众、密切联系群众,从而了解当事人态度突然转变的原因。

2020812日起,执法队员利用多个下班时间与居委物业及当事人在汶水路*** 弄小区居委会开“三方会议”。但是几次下来,当事人妻子在现场情绪十分激动,其表示顶层与底层的违章处理方式应该一视同仁,况且现在家中居住为其丈夫的父母,年岁较大,违法建筑的拆除将会对其生活造成较大影响。在执法必严的基础上,适当采取柔性执法,中队队员耐心听取当事人诉求并对其进行安抚,随后,当事人的情绪逐渐稳定下来,中队队员对其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告知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并一一解答了其对于法律文书中相关内容的疑问。最终,在居委物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当事人将法律文书收下但仍然拒绝签字,全程由视频及录像为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在收到《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后当事人享有六十日的行政复议及六个月的行政诉讼权利。在此期间,中队队员不断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其始终表示与父母无法达成意见统一,无法配合进行拆除。2021223日,中队队员对汶水路*********室南侧平台的建筑物进行现场复查,当事人未进行拆除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按照法律流程,彭浦镇执法中队向静安区人民政府申请强制执行,并于2021510日依法送达《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在居委物业工作人员见证下,当事人收下法律文书后拒绝签字。

为防止市民群众与政府机构之间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及隔阂,将《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发出后,彭浦镇执法中队并未第一时间直接进行拆除,而是一边制作强制拆除汶水路*********室南侧平台违法建筑的工作方案一边持续与当事人进行电话及上门沟通,多次开展拆违推进会、违建强拆工作会,从而降低抗拒执法的风险。202191日,中队开展汶水路*********室强拆部署工作会,依法做好强制拆违的准备,根据职能分工,拆违现场由彭浦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行动总指挥,派出彭浦镇人民政府市容办2人、镇平安办2人、镇房管办2人、城管彭浦镇中队10人、彭浦镇派出所4人、居委会2人、物业公司2人、拆房工人10人,并设置了现场警戒组、执法取证组、现场公证组、执行秩序维护组、拆除作业组、后勤组6个工作小组,确保拆违工作安全、顺利、有序。在拆除过程中,现场思想工作组继续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降低抗拒执法的风险。最终,在执法队员不懈地努力之下,202192日下午,历时一年之久的汶水路*********室南侧平台违法搭建建筑物顺利拆除,总面积30.1平方米。

此次拆违行动,面对当事人的不理解、不配合、不拆除,彭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全面部署,协调联合各方单位,挥出重拳,坚决啃下硬骨头,有力抵制了违法建设行为,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震慑效应,为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下一步,彭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加大执法巡查和政策法规宣传力度,秉承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的工作原则,努力实现“严控新增、逐步减少”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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