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案9月9日再开庭 辩护律师:她对两项罪名无异议
封面新闻记者 李庆 王越欣
9月7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劳荣枝二哥劳声桥处获悉,备受关注的劳荣枝案一审,将于9月9日再次开庭。
“去年12月开庭一审时,我在视频中看到妹妹老了很多,她说希望大家不要把她‘妖魔化’!”劳声桥说,后天会去法院旁听,如果当庭宣判,就会见到25年不曾谋面的妹妹,想当面问她一些疑惑。
劳荣枝案辩护律师陈通华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已先后19次与劳荣枝会面,会依法为其进行辩护。
2020年12月21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劳荣枝案。南昌市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指控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抢劫罪三项罪名。被告人劳荣枝及其辩护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南昌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劳荣枝与法子英(另案处理)系情侣关系。1996年至1999年间,二人共谋且分工明确,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做陪侍小姐(俗称“坐台”)物色有钱人为作案对象,分别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实施抢劫、绑架及故意杀人犯罪。案发后,劳荣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潜逃。2019年11月28日,劳荣枝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该案起诉书显示,劳荣枝伙同法子英,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二人,并致一人死亡,勒索财物人民币75000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抢劫和入室抢劫他人财物,致五人死亡,抢得财物价值人民币30274.13元、现金人民币33840元、港币110元、美元10元、江西邮电企业债券1000元、银行存单95000元、名牌手表一块、手机两部。公诉人在法庭展示了相关证据。
9月7日,劳声桥告诉封面新闻记者,自己并未收到一审再次开庭的通知,是通过媒体知道的。“我肯定也会去,如果宣判了,按照法律规定,我们家属可以见她,有很多疑问想问妹妹。”劳声桥说,“我也问了很多人,得知这个案子影响大,所以法院也很慎重,才会在9个月之后,一审再次开庭。我们也相信,法院会依法做出公正判决。”
劳声桥说,去年12月21日,他通过视频,旁听了妹妹一审,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妹妹辩护时,希望大家不要把她“妖魔化”了。“她说自己并不是像大家说的那样心狠手辣,她没有杀过人,她是被法子英逼的。”
“作为哥哥,我们也有责任,她那时候才21岁,没有谈过恋爱。我妈妈让我去找人了解法子英,我没找到人。后来和大哥准备去找法子英,妹妹说他太凶了,我们两个都打不过,叫我们不要去,我们也就没去了。”劳声桥说,“现在回想,当时妹妹肯定是受了法子英的威胁才离开的,还是很后悔。”
此前劳荣枝二哥在网络上发表了一份道歉声明。声明中,劳声桥等家属向案件的受害者、受害者家属表达歉意,并希望律师能与劳荣枝会见。
“今年1月,我母亲去世了,我们家属录了很多视频给妹妹,但是都没有回音。”劳声桥说,“她不愿见我们、不愿请律师,但是我通过其他人了解到,她还是想活。所以我很疑惑,妹妹这样到底是为什么?她这25年又到底做了什么?”
2019年12月12日,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 12月11日,劳荣枝分别以口头和书面形式向公安机关提出,拒绝亲属与南昌警方接触,希望家属摆脱阴影;拒绝家人为其聘请律师,同时向政府申请法律援助。
南昌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江西英华律师事务所陈通华、王国强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去年一审开庭后,陈通华律师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辩护人对劳荣枝抢劫和绑架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被告人本人也是承认的。但辩护人认为,对于致他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现有证据不够充分。比如,南昌案中,检方出示的凶器是一把根据法子英描述的刀具照片,没有相关刀具实物。最重要的证据、也就是作案工具没有找到,就无法对指纹或者DNA等进行鉴定,从而缺少客观证据来对被告人实施杀害他人的行为进行定性。
9月7日,陈通华律师告诉记者,一审首次开庭前,已经依法与劳会见了16次,开庭后又会见了3次,截至当天,已经会见了19次,从开始的抵触,到慢慢敞开心扉,劳荣枝本人倾诉了很多,甚至还包括其在厦门的生活。“目前不便透露更多案情细节,作为援助律师,我们肯定会依法为其进行辩护,保障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