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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17个路口“电子警察”抓拍“不礼让行人”

来源: 北京青年报 时间: 2021-08-05 02:30:56

217个路口“电子警察”抓拍“不礼让行人”

北青报记者昨日探访发现 一路口20分钟有8辆车未礼让行人 被拍后将罚200元记3分

本报讯(记者 记者 王浩雄 实习生 尹航 孙卿悦)为了整治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近日,北京市交管局公布了一批新增设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其中在217个路口的“电子警察”增设了记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的功能。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来到北京大望路与建国路交汇的十字路口处进行探访,发现20分钟内有8辆机动车未礼让斑马线行人。按照规定,相关违法行为人将被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机动车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不避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是指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车身任何部位没有进入人行横道区域,遇已进入人行横道且未闯红灯的行人即将通过机动车前方时,未停车让行的行为。”市交管局法制处相关负责人解释。

该负责人介绍,机动车不避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比较典型的有如下几种:一是从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队伍中强行穿插,造成行人行进中断的;二是逼停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的;三是同方向已经有机动车停车避让行人,仍强行通行的;四是采取突然加速等方式绕过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的;以及其他影响或者妨碍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通行的。

近日,北京市交管局公布了一批新增设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其中在217个路口的“电子警察”增设了记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的功能。这次新增设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资料,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对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将对违法行为人依法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现场

20分钟内8辆机动车未礼让斑马线行人

昨日14时许,北青报记者来到位于大望路与建国路交汇的十字路口。据现场多名市民反映,此路口每天都会出现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的现象。“这是我上下班的必经之路,早晚高峰这个路口很堵,人也比较多,每次走这个路口都要小心,因为有的车可能还会堵在斑马线上。”路人王女士说。

北青报记者在这一路口观察了20分钟,发现有8辆机动车未礼让斑马线行人,同时也有外卖车辆和部分行人闯红灯的情况。“只要不和斑马线上的行人抢道,应该就算礼让行人吧?”司机孙女士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她并不知道具体的礼让行人规则,“真没注意这个,回家后我会认真学习相关法规,按照规定礼让行人。”

“红灯停绿灯行,遇到闯红灯的行人我会停车。”司机李女士告诉北青报记者,自己走路时会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开车时无论对方有无闯红灯,她都会在斑马线前等待对方通过后再通行。“我觉得在对机动车加大监管的同时,也要对其他交通参与者严格要求,行人和外卖车辆闯红灯让一些路口的交通变得混乱。”李女士说。

随后,北青报记者采访了一位刚刚闯红灯通过路口的行人。他表示自己过马路从来都是跟着人群走,“遇到车辆我会躲着走,有时车也会躲着我走。”对此,交管部门提示,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处10元罚款;若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的,处1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