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丨端午假期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开佛山!拒不配合疫...
来源: 中国网 ┆ 时间: 2021-06-11 11:16:17
中国网6月11日讯 6月10日,广东省佛山市举行“依法防疫 关‘心’健康”权威访谈。佛山市司法局副局长、佛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政策研究组组长陈泳槟强调,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开佛山。
陈泳槟表示,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和《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如实报告健康情况、服从防疫管理的法定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将可能承担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或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会被处以警告、罚款或拘留。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散布疫情谣言、谎报疫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会被处以罚款或拘留。
刑事责任。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三百三十条规定,对于不配合防疫管理的行为,如隐瞒谎报病史、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与确诊或者疑似病人接触史,拒绝接受流行病学调查,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公务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民事责任。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编辑:彭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