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民乐学校的小法官和小检察官“上岗”了!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现在开庭!”随着法槌敲响,在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松江法院”)法庭内,一场特别的刑事案件庭审开始了。来自松江区民乐学校五年级的十几名孩子,穿上法袍,换上检察官制服,当起了“小法官”和“小检察官”。
4月30日,松江法院联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这场别开生面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此次模拟法庭选取了一个真实案例:年仅15周岁的被告人小胡所犯的抢劫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小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应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小检察官岳泽松从公诉席上站起来,抑扬顿挫的进行陈述。
在台下的被告人席内,扮演被告人小胡的王泰格表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并当庭认罪”,两名小法警陶一鸣、阮顾瑜笔直地站在“小胡”身后,恪守“职责”。
接着,薛家诚等三名小辩护人结合案情发表辩护意见:“被告人小胡作案时系未成年人,案发前主动退还了赃物,案发后具有坦白情节,希望对被告人小胡从轻处罚。”
“经‘合议庭’评议后,作出判决如下:被告人小胡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元。”最后,全体起立,小法官余文博在庄严的氛围中宣读了判决结果。最后,小公诉人、辩护人还认真对被告人小胡进行了“法庭教育”。
模拟庭审结束了,松江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王文燕对同学们的表现进行点评,称赞同学们在法庭模拟宣读起诉书、法庭辩论和法庭教育等庭审环节,个个有模有样,严肃认真,“如同一场真正的庭审。”
“这种法治宣传活动太有意思啦!”参加庭审的同学们表示。活动虽然已经结束,但同学们意犹未尽,舍不得脱下“装备”,在法庭里相互拍照留念。同学们还表示,通过这次亲身参与司法实践,不仅能学到法律知识,感受法律的神圣与威严,还更加明白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我长大之后也想当个惩恶扬善、维护正义的法官!”一位小朋友大声地说。
民乐学校的老师们也表示,与传统的课堂教育方式相比,这种体验式的普法教育方式,形式更鲜活生动,感受更直观深刻,更有利于同学们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的培养。
本次活动,在“真法官”们的带领下,来自民乐学校的30余名师生还参观了立案庭、法庭、院史馆等审判工作、法治文化展示场所,了解了法院的办案流程,真正“零距离”了解法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