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坚决防范商渔船重大安全风...
坚决防范化解商渔船重大安全风险
一季度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 本报记者 徐伟
□ 本报见习记者 刘欣
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主要针对水上运输和渔业安全生产防控,围绕工作机制、通航环境整治、从业人员素质、商渔船船舶管理、应急处置、事故调查等环节制定了四个方面43条针对性举措,旨在有效遏制水上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据悉,《意见》对商渔船防碰撞工作形成合力,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防范化解商渔船重大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具有重要作用。
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强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工作要求,通过企业、社会、政府多方联动凝聚安全管理合力,营造水上交通安全齐抓共管氛围,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多元治理体系。
尚存薄弱环节
近年来,我国水上交通安全持续稳定。“十三五”期间,我国水上发生交通事故856件、死亡失踪981人、沉船367艘、直接经济损失12.4亿元,与“十二五”时期相比分别下降34.3%、24.7%、49%和33.1%,尤其是事故件数和死亡失踪人数整体呈逐年下降趋势。
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带来了重大影响,水上运输对经济恢复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一季度,水上运输已恢复到2019年水平,事故四项指标全面下降,未发生重大水上交通事故,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但2020年三季度以来,我国沿海水域商渔船碰撞事故多发,尤其在山东、浙江、福建等地发生多起外籍商船与渔船碰撞的重大等级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对经济和社会稳定带来一定影响。这说明防范商渔船安全工作的全链条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尚未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上述负责人坦言。
目前,商渔船安全风险主要集中在我国传统渔场和习惯航路交叉重叠,部分重点渔场与重点港口、航路水域重叠严重,还有部分渔船占据航路从事养殖生产、商船误入渔业生产区等方面。
这位负责人指出,商渔船碰撞风险是个老大难问题,这既有因渔业资源变化,渔船与商船航路交叉等因素造成的客观问题,还有长久以来渔民形成的航海习惯影响,如一些老渔民还信奉的“抢过大船头,一年吃喝都不愁”的航海陋习,渔船在航行时与商船缺乏联系途径,盲目抢头,加之部分外籍商船船员对我国沿海航路和渔场不熟悉,在途经传统渔场时安全意识淡薄,警惕性不高,值班、瞭望不到位,这就很容易引发商渔船碰撞事故。
另外,一些渔民滥用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缺乏安全培训,渔船上救生、导助航设备不全或运用不熟悉等,很容易造成碰撞引发群死群伤事故。
建立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