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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2021年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来源: 2021/05/01 10:37 时间: 2021-05-01 12:30:44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经济和信息化部等6部委《2021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要求,2021年4月12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同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拉萨海关、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制定印发《2021年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全面安排部署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

一是明确任务,强化部门分工与协作。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召开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协调会议,进一步明确卫生健康、经信、商务、市场监管、海关、粮食和物资储备等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强化部门分工与协作,牵头制定风险监测计划并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系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工食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等的风险监测,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负责粮食产品的风险监测,海关部门负责进出口食品的风险监测。各相关部门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二是突出重点,开展重点环节专项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