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钦差”动真碰硬的作风令人瞩目 底气从何而来
以人民对美丽中国的期盼为底气——
“环保钦差”动真碰硬 不做“稻草人”
2021年4月初,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陆续进驻河南、广西等8省区。随之,督察组每周通报,相继公布16起典型案例:湖南省邵阳县长阳矿区旧账未了又添新账、云南省景洪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环境问题突出,本是治污设施却沦为污染源……
这些不留情面的通报足见督察组之“刚”。事实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自2015年年底在河北试行以来,就一贯以敢于动真、不做“稻草人”的强硬作风令人瞩目。
党的十八大以来,美丽中国建设不断提速,污染防治攻坚战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烙下用法律和制度为武器,强力打击生态环境违法,护航高质量发展的清晰轨迹。
2015年7月,中央深改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由此拉开中央环保督察大幕,环保督察工作机制成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
2015年年底至2019年年中,中央环保督察实现了对31个省(区、市)的首轮全覆盖,并对20个省份进行督察“回头看”,“全覆盖+回头看”直接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15万余件,立案处罚4万多家,罚款24.6亿元;立案侦查2303件,行政和刑事拘留2264人,4218名干部被问责,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
2019年下半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开启第二轮督察,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第二次全覆盖,再用一年时间进行“回头看”。目前,时间已过半,督察的力度依然强劲。
“环保钦差”为何能如此动真碰硬?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对此的回答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治理的期盼给了环保督察十足底气。
漠视群众利益,“环保钦差”就要亮剑
近期,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在广西崇左市督察的一则新闻刷屏。4月中旬,督察人员邀请崇左市副市长陈锋到一个居民区走访,黑臭水体散发的阵阵恶臭传来,督察人员询问这位副市长,“您能闻到臭味吗?”
陈锋回答:“能闻到,没想到这么大的量。”
这段刷屏新闻背后暴露出崇左市在治理黑臭水体过程中的敷衍了事。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是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标志性战役之一,崇左市2015年排查出有11个黑臭水体,但当地没有积极治理,而是把多个水体一埋了之。
“西塘池塘”本是当地的纳污水体,相关部门填了水塘,却对源头污水置之不理,纳污水渠排水不畅,在居民房前屋后形成新的纳污水体,臭不可闻,群众反映强烈,但地方政府却没有把解决群众诉求提到议事日程,直到此次督察组把副市长叫到了现场。
经督察组取样,这个臭水塘水质严重超标,属重度黑臭。督察组深入调查后认为,造成崇左市部分池塘黑臭的根本原因在于不重视污水管网建设,大量生活污水没有纳入城市排污系统,而是经沟渠汇集、地表漫流、渗流,在低洼处形成多个污水池塘。
在对崇左市的通报中,督察组用了“全国罕见”的表述, 直指对这些池塘 “一填了之”,而不对污水管网“动刀子”,做的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表面文章”。
在多次参与中央生态环保的工作人员看来,督察就是要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中央环保督察敢于碰硬的初心所在,正是将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督察重点。
地方官员被“邀请”实地感受群众的环境困境,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并不是第一次。
2018年6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在广东汕头市进行“回头看”督察时,对粤东第三大河练江边污染的场景深感震惊,督察组负责人当即对地方政府有关负责人问话,“汕头市是不是可以在老百姓居住的臭水边盖几间或者租几间房子,市领导带头住到那里,和沿河的老百姓住在一起,直到水不黑不臭,请你们考虑一下”。
倒逼之下,汕头市领导果真“住”到了臭水沟边,全市14位党政领导包干练江流域15条主要支流治理,按照要求包干领导每月至少一次在驻点现场办公,现场解决整治工作难题,督促各项整治措施落实。一年之后,臭了20年的练江发生了巨变,水清岸绿。
汕头市主要负责人曾总结说,治理练江,并不是什么难事,关键是要真干实干。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给地方负责人上了一课,群众利益无小事成为地方主政新理念。
督察既盯不作为,也盯乱作为
“整改打折扣”“政府急于甩包袱”“区委区政府没有扛起政治责任”……4月22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对安徽省黄山市进行了措辞严厉的通报。
安徽省太平湖风景名胜区内违规建设房地产等项目问题,在几年前的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中就挂了号,并被要求整改。
然而,近期第二轮督察组进驻安徽后发现,太平湖流域违规开发项目整改工作推进不力,局部生态被破坏问题依然突出,一些项目根本未完成整改,却层层报批通过“销号”。
太平湖位于黄山市黄山区境内,拥有极具保护价值的景观资源和湖泊湿地资源,是安徽省第一个国家湿地公园。但2017年之前,太平湖沿岸被过度开发,大量房地产、酒店和旅游度假村项目持续开工建设,湖泊自然岸线被侵占、湿地资源遭受破坏。这些问题被第一轮督察提出后,安徽省制定了整改方案。
但黄山市、黄山区并未严肃整改,经此轮督察梳理,湿地范围内还有30个违规项目。
对此,督察组认为,黄山区委、区政府没有真正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在推动太平湖违法违规项目整改工作中不敢动真碰硬,浮于表面。黄山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把关不严,监督不力,在督察整改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情形。安徽省相关部门在整改验收工作中未依法依规严肃审核,销号流于形式。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公室在公布第二轮第三批案例时特别提到,督察组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予以通报,矛头直指一些党政部门的不作为。
以党内法规规范督察工作
2019年下半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开启“第二季”。在此之前的2018年,我国进行了新一轮的机构改革,原来的环境保护部重组后更名为生态环境部,中央环保督察也贯之以“生态”,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面貌再出发。
2019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立了督察基本制度的框架、程序规范、权限责任等。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曾介绍,这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第一部党内法规,具有里程碑意义,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来规范督察工作,意在更加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