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租房、物业管理,你碰到过这些烦心事吗?
又迎一年一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对老百姓来说,居无小事。从2021年3月12日到15日,我们在中国建设报微博和微信端进行了为期3天的消费者问卷调查。从购房过程、租房过程以及生活中遇到烦心事儿三个角度出发,通过大家的真实投票,得出了一组数据。不妨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大家都关心哪些问题。
交房房屋质量问题、操纵房价、捂盘惜售以及房产虚假宣传等,以并列21%的投票数成为了人们在购房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问题。
为此,小编在中国消费网找到了一个真实案例,通过购房业主的亲身经历,为大家梳理一下,当我们遇到交房质量不合格等问题时,该如何判断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遭到侵害以及如何处理。
房屋质量不合格?
来自广东佛山的A先生在当地购买了一套新建商品房,在收楼时却发现房屋装修质量十分堪忧,自己并不满意。于是向房屋开发商提出多处整改意见,后因开发商拖延,维修质量未能达到A先生要求,使得A先生超过一年无法收楼。
我们该如何做
A先生随即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投诉某开发商的行为损害其合法权益,认为装修工程质量存在缺陷导致其逾期无法完成收楼,并质疑房屋交付的合法性。
经核查,该房屋已完成竣工验收,符合交付条件;而A先生反映的房屋装修质量问题,开发商应从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合同约定履行保修责任,A先生可对存在问题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因此,A先生提出的房屋装修质量问题,开发商须按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
小提示
购房时不应只看样板间,应清楚了解房屋装修交付标准和房屋装修管理规定等相关内容。
收房时区分房屋的具体质量问题,例如是主体结构问题还是普通质量问题,是否影响居住,以此来针对性提出赔偿或修复要求。
收房时仔细阅读《住房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尤其是保修期、保修范围等内容,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及时与开发商沟通,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住房几乎是老百姓一生中最大的消费,不仅百姓关心,国家更关心。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就提出“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针对宏观层面的住房领域问题,人大代表也纷纷为百姓建言,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人大代表有话说:
全国政协委员、房天下董事长莫天全建议,建立科学合理的国家住房市场监管制度。国家住房市场监管机构有法可依、有规可循,让所有住房市场的参与者在接受统一监管的同时,也得到相应的政策、资源支持和保护,保障住房市场有序竞争,住房交易相关服务费用合理。
租房是时下大多数年轻人在大城市打拼的必经一步,但租房市场的纷繁复杂以及信息传播的真假难辨,让很多年轻人都遇到过一些糟心的事儿。
在我们的调查中,房屋中介虚假宣传、租金上涨较快和售后服务缺陷成为了租房者心中的痛。一家媒体曾经报道过这样一个案例:
北京二环里房租1800?
一位北京网友想要租房,通过抖音看到了某房屋中介的一则租房广告,广告称在北京二环内地铁旁边,租一套主卧带卫生间的公寓每月只需1800元。这位网友随后就下载该公司APP,但并没有找到这么便宜的房源。
我们该如何做
在视频短片中,人们能清楚看到广告信息,但这家房屋中介公司真能提供“北京二环、靠近地铁、主卧带独卫、月租1800元”的房源吗?这是租房中最关键的问题,也是消费者切实权利的体现。如果该公司不能提供广告房源,则涉嫌虚假宣传,消费者可向有关部门投诉,该公司应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法》也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小提示
租房过程中,通过正规渠道以及信源来查找租房信息,不要轻信网络上“超低价、超性价比”的营销词汇,应去中介公司实际办公地去考察和咨询。不要轻信中介人员的口头承诺。
近年来,国内住房租赁市正在快速发展,尤其是长租房市场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但市场秩序不够规范、一线城市的房源失衡、租购不同权等问题仍然制约着租房市场的前进脚步,如何找到租房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是我们每个人都关心的问题。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58同城CEO姚劲波从自己的专业领域出发,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人大代表有话说:
全国人大代表、58同城CEO姚劲波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在前期征求意见基础上,尽快出台更高级别住房租赁上位法,各地政府可据此完善监管机制流程,规范长租房经营机构和人员从业行为。
在问卷调查中我们发现,对于居住周边的情况,人们更关注物业不作为,例如垃圾分类、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维修等问题。
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板块有这样一则信息,一位小区业主罗列了物业不作为的几大现象。
环境脏乱差,物业不作为
安徽省宿州市,某小区业主通过网络在线求助。他表示,自己居住的小区脏乱差,物业不作为,小区内没有正规的电车充电设施,到处可见飞线充电,规划了车位却不管理,车辆乱停乱放频发,超市进货车辆占用居民道路,到处是进货留下的垃圾,物业也不闻不问,严重影响业主出行,南门保安纵容小摊小贩在门口摆摊。
我们该如何做
这名业主将自己的问题反映在了政府官网的留言区,并及时得到了反馈。当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联系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要求其立即整改,给业主让出车位,方便业主停车,组织好小区保洁。同时,当地已实施“属地管理”,小区所在社区应承担物业的日常服务监管,现已要求物业公司依据“属地管理原则”积极联系社区,发挥社区的属地管理职能,及时解决小区内矛盾。
小提示
当我们遇到物业不作为的问题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反映问题,联络业主一起找物业谈判、沟通,反映实际情况,督促改进。或通过行政途径、正规法律程序等,维护自己的权益。
不管买房还是租房,物业都是绕不开的一个环节。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的基础,而对于百姓而言,物业是居住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角色”。在今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关于物业领域的建议亮点颇多。
人大代表有话说: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佘才高建议,引导物业管理活动融入社会治理。
鉴于物业服务产品具有准公共性,物业管理与社会管理具有密切关系,而当前业主自我管理能力不足、物业管理市场尚不成熟,建议立法明确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发挥必要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作用。
居无小事,我们都应以身作则,多提议、多建言、多改变、多帮助,共建出美好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