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樵:“以鲜活的监督案例诠释民法典精神 引领社会进步”
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
“以鲜活的监督案例诠释民法典精神 引领社会进步”
去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最高检将如何贯彻民法典?北京青年报记者专访了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
张雪樵表示,司法机关是老百姓的民事权利救济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民事检察专司诉讼监督,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独特设计,也是中国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最大优势。
谈民事检察
民事检察就是在办理群众“天大的案件”
北青报:民事检察的独特之处和优势是什么?
张雪樵:检察机关的四大检察包括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民事检察的主要职能是民事诉讼监督,即依据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对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的民事案件进行监督。老百姓绝大部分民事权利、民事行为是在自然和谐的状态下实现的,只有产生了纠纷,仅依靠自己解决不了,才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机关的公权力救济。这些民事诉讼发生在老百姓衣食住行等生活密切相关的各个领域,民生无小事,民事大如天!民事案件就是人民群众“天大的案件”。
司法机关是老百姓的民事权利救济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民事检察专司诉讼监督,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独特设计,也是中国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最大优势。
北青报:在保障群众利益方面,去年民事检察工作是如何进行的?
张雪樵: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办理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6万余件、审判违法监督案件1.6万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2万件。针对老百姓遇到的执行难、执行乱问题,最高检与最高法共建了全国执行与法律监督工作平台,及时发现、纠正执行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共同把当事人权益保障落到实处。对于未成年人、农民工、贫困群众等弱势民事主体存在维权困难的,办理民事检察支持起诉案件1.7万件,温暖助力农民工讨薪、积极助力精准脱贫。
谈贯彻民法典
要以案释法 发挥司法引领作用
北青报:民事检察职能还包括对法院的审判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去年一年,检察院是如何做好这项工作的?
张雪樵: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万余件,督促人民法院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检察机关畅通审判程序违法和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案件入口,一方面依法受理当事人监督申请,对当事人反映的审判违法线索加强调查核实;另一方面,对于当事人没有申诉但存在重大违法嫌疑的案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依职权监督、启动程序。
北青报:检察系统如何贯彻落实好民法典?
张雪樵:刑事检察方面,要以民法典中的权利规定为遵循,客观公正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尊重和保障人权。民事检察方面,培育、养成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
行政检察方面,民法典对行政机关的一些履职行为直接提出要求,既是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也是行政检察的履职依据。公益诉讼方面,首先要把民法典这部基础性法律作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重要实体法依据。再者,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新需求中,公共利益是很重要的一部分。
民法典规定的生态环境责任,涉及众多消费者的产品责任,影响公共安全、公民信息安全的侵权责任,侵害英雄烈士人格权的法律责任等等,既是私权利保护,也是公益保护的重要保障。公益诉讼检察要贯彻落实好民法典保护公共利益的立法目的和精神。
北青报:目前亟须做的工作有哪些?
张雪樵: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和先进理念,亟须通过一个个鲜活案例的诠释来引领社会进步。
譬如高空抛物的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法典前时代是让高楼众多业主共同分摊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费用,虽然依据公平原则,但大家都觉得很不公平,更关键的是真正的肇事者可以逍遥法外,促使没有过错的当事人怨愤难平,甚至故意抛物以发泄而徒增隐患。
民法典对责任分配进一步细化,转而规定可以追究物业等建筑物管理人的过错责任。尽早依据新法典出台新案例,必将引导建筑物管理人强化预防措施,从而实现标本兼治的治理预期。
谈保护长江黄河生态
存在“上下游不同行 左右岸不同步”问题
北青报:在长江、黄河生态保护难点有哪些?
张雪樵:关于长江、黄河生态环境保护,不同区域环境执法司法标准、力度、尺度不统一,存在“上下游不同行,左右岸不同步”问题,这也是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乃至整个生态环境治理的共同难题。
在线索发现、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方面面临的难点、堵点尚需进一步破解。
此外,生态环境保护与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等方面的衔接机制仍需进一步加强。
北青报:环境资源公益诉讼能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张雪樵: 2020年1月至11月,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093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526件,提起诉讼共计2980件,支持有关机关组织提起诉讼118件。
探索推进全流域的跨省级区划管辖协作机制,破解“上下游不同行、左右岸不同步”的水污染治理中的瓶颈问题。推动协同共治,汇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积极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推进生态环境修复与生产发展转型。督促责任主体履行修复受损生态的赔偿责任,通过增殖放流、劳务代偿、支付生态赔偿金等方式,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最大限度挽回生态损失。
谈公益诉讼
去年全国办理公益诉讼案件首超15万件
北青报:距2017年7月全面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已经过去三年多,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方面有哪些新的探索和突破?
张雪樵:近三年,办案规模稳步上升,2020年全国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首次超过15万件。大部分案件在诉前阶段解决公益损害问题,彰显了中国检察公益诉讼的鲜明特色。
2020年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专案等5件案件,各省级检察院实现自办案件立案全覆盖,阶段性成效已经显现。
同时,机制建设取得新成果。全面推开立案后磋商程序,提升办案效率。推动建立环太湖等跨省级行政区划公益保护协作机制,探索建立全国重要江河湖泊跨区划管辖协作机制等。
北青报:当前还存在什么难题?
张雪樵:目前,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律规定还比较原则,理论制度供给不足,司法办案实践仍然存在调查核实权保障不足、跨区划管辖协作机制建设、鉴定问题、生态损害赔偿金使用以及立法完善等难题,需要借助各方智慧、汇聚各方合力予以推进解决。
北青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地方干扰和阻力是否还存在?
张雪樵:公益诉讼特别是行政公益诉讼涉及政府履职,有的行政机关因为对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不了解,担心被追责,存在不理解、不配合的情况。随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践发展和宣传力度加大,这种现象有了很大改观。我们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机制优势,积极推动跨行政区划协同协作,通过督办交办、提级管辖、跨区划指定异地等方式,推动一些重点难点案件办理,有效排除地方阻力,打破部门壁垒,化阻力为合力,促进行政机关积极全面履职。
目前,全国有24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不少地方把公益诉讼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
北青报:最高检正联合相关单位对安全生产、文物和文化遗产、互联网公民信息、扶贫、国防军事等领域探索公益诉讼实践,目前进展如何?
张雪樵: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围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互联网侵害公益等重点领域,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实践。2020年1月至1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安全生产等新领域案件2.6万件,同比上升2.4倍。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边实践边总结,适时在相关单行法修订中提出增加检察公益诉讼条款的建议,完善公益诉讼法律制度。
文/本报记者 孟亚旭 统筹/刘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