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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检务督察局负责人就“三个规定”工作答记者问

来源: 法治日报 时间: 2021-03-02 06:00:38

填报内容重大敏感可向最高检径直报告

最高检检务督察局负责人就“三个规定”工作答记者问

□ 本报记者 周斌

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主动记录报告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6.7万余件,相当于2018年、2019年两年总和的5.8倍。检察人员“逢问必录”的习惯正在形成,也更加注重规范自己的司法办案行为。有检察人员感慨,“规定是铁,谁碰谁流血;该报不报,迟早栽跟头”。

检察机关是如何解决检察人员如实填报怕得罪人的思想顾虑?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6名违反“三个规定”的最高检工作人员的用意何在……3月1日,最高检检务督察局负责人滕继国就相关话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检察机关如何解决检察人员如实填报怕得罪人的思想顾虑?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在我国“亲亲相隐”传统文化影响下,起初,一些检察人员如实填报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确实存在思想顾虑,有的担心如实填报会遭受打击报复,有的则担心领导、同事知道了以后不好“做人”。因此,保护好检察人员的填报信息,妥善保管好其填报的《记录表》就显得格外重要。

我们首先明确了《记录表》的专门保管人员,即检务督察部门按严格规定选定的专职人员。每个检察院只有一个专职人员统计汇总填报信息报上级院,其他任何人员包括部门负责人、院领导都无权查阅《记录表》。同时,明确规定专职人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失泄密的,或者未经审批程序私自调阅《记录表》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予以重罚。我们还确立了《记录表》特别保护原则,规定非因工作需要,未经严格程序批准,任何人不得查阅、复制、摘抄《记录表》。

与此同时,我们设置了直报通道,检察人员如果认为填报内容存在重大、敏感等情况的,可以向上级院直至最高检径直报告。今年1月19日,全国检察机关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填报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全国四级检察院网上填报,进一步有效解决了之前纸质件填报可能存在的泄密问题。

上述这些举措,在最大程度上消除了填报人员的思想顾虑,有力促进了全面、如实、主动填报。

记者:最高检开发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网上填报系统的出发点是什么?

答:以往,检察人员都是通过纸质件方式填报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情况,但纸质件填报存在一些弊端,比如存在填报不便、统计不准、容易泄密等问题,为此,我们研发了网上填报系统。2020年5月,该系统首先在最高检机关内部上线运行。2020年10月,该系统在吉林、江苏两省三级院以及中央政法委确定的教育整顿工作试点地区哈尔滨、三门峡、宜宾三地两级院试点运行。从试点地区情况看,检察人员网上填报的数量要明显多于以往纸质件填报,也更加规范。

今年1月19日,我们在对该系统升级优化和试点运行基础上,将该系统推广至全国四级检察院使用。重大事项填报系统不仅有效提高了检察人员记录报告的便捷性及统计汇总的精准性,同时也实现了执行“三个规定”情况填报与发现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线索的无缝衔接。通过大数据技术,该系统能够自动识别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线索,并将发现的线索推送到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对心存侥幸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的个别检察人员形成有力震慑。

记者:作为一项刀刃向内的监督工作,最高检是如何督促下级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

答:不去督、不去促,好制度也会成为“稻草人”。自2019年8月最高检严格要求执行“三个规定”以来,我们一直坚持月报告月通报制度,对工作开展深入的院进行肯定,对工作开展滞后的单位和部门点名通报批评。

2020年3月,我们向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相对滞后的6个省级院党组、党组书记和最高检9个内设部门主要负责人发函督促落实。同年8月,督促指导各省级院对“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开展随机抽查和专项督察,着力挤干凑数填报的水分。同年12月,结合最高检党组第六轮巡视开展专项督察,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执行“三个规定”不到位问题,要求6个被巡视省级院党组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并向全国检察机关发出通报。今年2月,对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工作与本地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不相符的6个省级院主要负责人发函督促落实。同月通报了最高检6名工作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件,以此自警、自省、自律,同时进行压力和责任传导。

地方各级检察院对标最高检要求,通过定期通报、发函约谈、责任倒查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有力推动了“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

记者:今年2月,最高检通报了6名违反“三个规定”的最高检工作人员,这是基于哪些考虑?

答:正人先正己,我们坚持从最高检机关自身做起,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自觉抵制请托说情行为,并做到“逢问必录”。从最高检调任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的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小刚(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原副厅长)因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后,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对相关涉案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开展调查,今年2月,最高检对倒查发现的6名最高检工作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件向全国检察机关通报。该通报在全国各级检察院产生强烈反响,在全体检察人员中间产生强烈震动。

这么做的目的就是要让检察人员从身边的案件中感受到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不是软规则而是硬约束;不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而是刀刃向内、动真碰硬;不是只对下级院提出要求,而是从最高检自身抓起、先从最高检机关严起,为全国检察机关当好表率。近日,我们还将通报地方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案件,让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检察机关深入人心、触及灵魂。

记者:目前,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还存在哪些“难点”?下一步将如何推进这项工作?

答: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与党中央要求、人民群众期待和制度设计的初衷相比,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有的检察人员政治站位不够高,没有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提升到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而只是作为一般性工作来对待。有的记录报告不够实,拿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来充数,对真正过问或干预、插手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却选择性填报、甚至隐瞒不报。又比如,通报曝光和责任追究不够严,一些地方对“三个规定”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追责问责力度不够,对填报成果的运用还不充分,没有把“三个规定”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这些问题我们都将紧盯不放,持续推动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坚持问题、目标和效果导向,在深化教育引导、抓好责任落实、规范填报要求、强化责任追究、通报典型案件、营造社会氛围等方面下功夫,深入持久地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

本报北京3月1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