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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将配合完善《公司法》有关关联交易的规定

来源: 第一财经 时间: 2021-02-26 22:32:36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有政协委员做出《关于进一步推进营商环境法制化建设的提案》,并建议,在《公司法》中禁止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对上述主体采用无过错责任,并规定控股股东在败诉后应返还关联交易获利、失去董事资格。

我们同意提案所提建议,并将配合立法机关完善《公司法》有关关联交易的规定。”证监会2月26日公开答复称,如能够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承当无过错责任,并要求败诉后返还获利,确实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和中小股东利益。

关联交易,虽然具有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的优点,且在上市公司经营过程中难以避免,但关联交易发生在具有关联关系的特定主体之间,交易一方能够利用关联关系控制、影响另一方的决策和行为,从而造成交易的实质不公平,产生利益输送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证监会认为,有必要予以严格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