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四级管理机制 探索城市基层治理新路径 ——章贡区推行...
2019年以来,章贡区大力推行“镇街吹哨、部门报到”改革,通过构建纵向到底“区-镇(街道)-村(社区)-网格(楼栋、村民小组)”四级管理机制,搭建分级分类处理的“吹哨报到”受理平台,完善配套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城市治理由“各自为战”向“协同作战”转变,村(社区)建设由“平行线”向“立体网”转变,不断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实现上下联动,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全区共收集汇总群众反映城市管理、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4649件,现已办结事项4640件,办结率为99.8%。
一、构建网格组织体系,夯实“哨源”锁定底座。从党建引领入手,做好“党建+”文章,将基层“党建”与“网格”有机结合,构建完善完善的网格组织身体,筑牢社区治理的红色堡垒,形成上下一条线、拧成一股绳的强大合力,实现党对社区治理的全面领导。一是科学合理划分网格。根据社区所辖范围、楼栋分步特点、人口数量及居住集散程度、党员分布等情况,合理设置基本网格。村(社区)为单位划分成一级网格,结合区域位置、人口及企业数量、社会治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将城镇的300-500户(不超过1000人),行政村的若干个村民小组或自然村(500人左右)划分成二级网格。全区共划分143个村(社区)一级网格和727个小区(村民小组)二级网格。二是党组织建在网格上。按一级网格建党委(党总支)、二级网格建党支部,楼栋(村民小组)建党小组的思路,组建网格化组织体系,做到党组织和基础网格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和网格长、网格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与网格内事务同步推进。目前,全区建立600个网格党支部或党小组、29处楼宇成立功能型党支部(党小组),小区(村民小组)党组织覆盖率达82%以上。三是组建网格管理队伍。按照社区分布网格,由村(社区)党委(党总支)书记担任一级网格长,村(社区)“两委”成员担任二级网格员,同时鼓励党小组长担任兼职网格员,共配备网格员691名,其中党员身份的网格员359名,占比超过51%。
二、明责赋权优化职能,增强镇(街道)“吹哨”能力。充分发挥镇(街道)在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改革的核心作用,注重在打通上情与下情、基层与上层的联动桥梁,理顺上下权责上下功夫,为基层减负扩权,进一步增强镇(街道)的统筹能力。一是推行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1个镇按照经济发达镇模式设置8个职能机构;3个镇按照“4办+1特色+2事业”模式统一设置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6个街道按照“3办+1特色+2事业”模式统一设置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较改革前,镇(街道)减少了33个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减少了38个挂牌机构,推动镇(街道)党(工)委聚焦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的主责主业。二是健全镇(街道)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创新制定了五项改革配套措施,从区城管、水利、财政和林业系统向9个镇(街道)下沉123名事业编制和108名人员,充实镇(街道)工作力量。同时,镇(街道)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采取统一管理、双重管理、统一指挥协调等多种方式,实现镇(街道)对区级部门派驻机构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推动更多资源、管理、服务向基层下沉。三是赋予镇(街道)首批审批服务执法权限。将首批区城管局、区卫健委等部门区级审批服务执法方面权限75项赋予各镇,62项赋予各街道、5项赋予部分街道。印发《章贡区赋权镇(街道)首批区级审批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将首批审批服务类赋权事项的办理条件、依据、流程、办理时限、赋权部门联络人联系电话等编印成册,为赋权工作开展提供指导性的意见或依据,实现了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镇(街道)有效延伸。
三、建立协调处理机制,推动职能部门到镇街“报到”。按照“问题收集-信息整合-事项分类-需求发布-承办受理-部门报到-处理实施-核实结项-评价反馈”的工作流程,协调“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相关部门,建立起周密顺畅科学的工作运行机制。一是畅通问题收集渠道。以村(社区)网格为基础,通过各种渠道,收到服务对象问题和需求。镇(街道)指导村(社区),通过网格巡查、发布公众号和召开座谈会、议事会等形式,拓宽收集报送渠道,及时反映上报居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和需求。对于发现的问题,村(社区)网格员、楼栋长(居民小组长)吹响“一级哨”,第一时间进行协调处理;对c村(社区)解决不了的问题,村(社区)向街道吹响“二级哨”,街道实行“双轨”工作制,安排专人到社区协调解决,并报至镇(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备案。二是进行信息整合、事项分类和需求发布。由镇(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对收集汇总的信息进行整合,按照问题事项的权责归属,向镇(街道)对应的职能部门派件。镇(街道)职能部门向主管领导汇报来件情况,并根据问题事项具体内容,进行分级分类处理。对于镇(街道)层面能够解决的问题,明确责任部门、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做到及时解决。对于需要区级部门承办受理的事项,经主要领导确认,由镇(街道)职能部门向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提交申请,通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平台的“吹哨报到”受理模块响“三级哨”,向相应的区级部门发出承办需求信函,并明确责任责任部门、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三是区级承办受理部门启动“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相应处理机制。区级承办受理部门通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平台,及时查收镇(街道)承办需求信函,根据“镇街吹哨”的具体问题事项,及时组织人员力量到镇(街道)报到,对涉及问题进行处理实施。镇(街道)对应职能部门负责组织“签到”和协调接洽。四是进行核实结项,开展评价反馈。对于办理完成的事项,镇(街道)相应职能部门采取专业评估、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办理落实情况进行核实,形成区级承办受理部门“报到办理”情况的街道评分,并报至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与网格系统评价结果相结合,形成部门该次考核结果。
四、完善监督考核机制,促进“吹哨报到”提质增效。将“吹哨报到”工作纳入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监督考核机制,按年度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考评,推动“吹哨报到”落实到实处。一是厘清镇(街道)与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按照“区属、镇(街道)管、镇(街道)用”的思路,区级职能部门最大限度的将工作力量充实到一线,做到工作权力下沉、力量下沉、任务下沉,听从属地镇(街道)工作调度、任务派遣。做实做强街道综合执法平台,对派驻到街道执法人员,由镇(街道)和主管部门双重管理。二是镇(街道)对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区级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及镇(街道)工作要求到属地镇(街道)报到,镇(街道)对其报到情况登记签到,对履行情况定期听取汇报、查阅日志、实地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实行“一哨一考核”“吹哨全留痕”,将镇(街道)的每次“吹哨”实行全程监督,依据事件办理落实情况和各职能部门“报到”情况,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平台的“吹哨报到”模块评价结果与镇(街道)评价相结合,形成部门考核结果。三是镇(街道)对职能部门评议考核。依托区网格中心反馈的辖区“人、地、物、事”等工作处理情况,镇(街道)对各职能部门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结果有权要求派驻人员进行岗位更换。街道每年底组织辖区单位、居民代表对派驻的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并将评议考核结果向区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对派出的人员任免、调动、奖惩前应听取街道意见。同时,镇(街道)综合各职能部门全年“报到”情况的考核结果,形成各部门年度考核结果,并纳入全区绩效考核总成绩。
审签:郑少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