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感谢信背后
“我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写下这封信,以此来表达我对广州市花都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各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本地区心智障碍儿童家庭的关爱和支持。”近日,花都区纪委监委收到一封饱含深情的感谢信。
写信人闫某某是广州市花都区优语残疾儿童训练中心的负责人。2018年,为了帮助有心智障碍的特殊儿童进行康复训练,闫某某开办了该中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此类机构可以申请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
“但2018年9月,我将各项申请资料备齐,交到花都区民政局和残联备案后,就再无下文。我等了一个月,没有消息,就跑到区民政局询问,接待我的工作人员告诉我,还没有批复的消息,需要等。过了两个月,我又去问,答复仍是没有消息。一直到了2019年,我基本上每两个月就去民政局询问,每次得到的答复都是没消息,继续等。期间我也多次致电12345市长热线,也未得到解决。我的心情非常低落,又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说起办证的经过,闫某某一肚子苦水。
就在闫某某不知所措时,事情出现了转机。 2019年8月,广州市第八轮专项巡察工作启动。
“我听说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工作涉及到12345市长热线,8月22日,我将问题反映到了市委第二巡察组,9月中旬就收到了巡察组的回访电话,说问题材料已经转给花都区委。11月22日,我们就接到花都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江组长的电话,主动约我到他办公室见面。”闫某某在信中说,见面后,江组长详细地跟他解释问题之所以迟迟没有解决,是因为相关政策规定有变化,对于审请民办非企业单位上级有关制度还不明确,因此办证有所迟延。
“江组长还表示他们会继续跟踪这件事,让我们随时保持联系,静候佳音。听了江组长的话,我心底感到无比温暖,也吃了一颗定心丸。”任某某说。
任某某口中的“江组长”就是花都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江作洪。据江作洪介绍,他们于2019年9月22日收到上级转来的问题线索后,立即组成核查组,分别到区残联和区民政局去核实。经过核查发现,根据2018年初出台的《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已明确规定残联不再是残疾人服务机构的主管单位,在残疾人服务机构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时不再做前置审批。
“对于这个规定,据我们核查,区残联已经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并且主动约见任某某,详细解释了新的政策规定,任某某也表示认可。”江作洪说,证照申办之所以卡壳是因为民政部在2018年也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出台以及民政部关于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分类标准和具体办法下发之前,各地要从严从紧把握社会服务机构直接登记申请,稳妥审慎探索……对于尚未出台直接登记相关文件的地区,可以暂时停止受理社会服务机构直接登记申请。”根据该规定,花都区民政局一直等待相关具体规定出台,没有对闫某某提出的问题进行进一步处理。
江作洪接着说“我们多次与民政局相关领导就政策理解问题反复深入探讨,指出民政部的意见是‘可以暂时停止受理’,也说了要‘稳妥审慎探索’推进,区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将‘可以暂时停止受理’理解为“暂时停止受理”有点片面。同时指出在闫某某连续一年多不停询问打听进展时,区民政局没有对该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帮助寻求解决办法,也没有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只是由窗口工作人员简单的以‘没消息,回去等’几句话简单敷衍,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对于我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区民政局相关领导予以接受,并表示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重视群众诉求,加强与上级机关沟通,寻求政策指引,尽快想办法解决该问题。”
经过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介入后,问题进入了快车道。据闫某某反映,不久后,他就接到了花都区民政局的电话,要他提供办证的相关资料,接下来,申办手续就有条不紊的进入审批程序。2020年10月19日,花都区优语残疾儿童训练中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终于批了下来。据悉,这也是残联不再作为主管单位前置审批后广州市民政部门审批下来的第一张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拿到登记证书的那一刻,我们真的是喜极而泣”闫某某在信中说。
近年来,花都区纪委监委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贯通融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多种监督机制,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群众关心的的民生服务领域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排查群众投诉问题是否长期未得到解决,责任部门有无存在履职不力、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等问题;是否存在冷硬横推,对群众和企业合理诉求视而不见、漠不关心,‘工作推诿扯皮’‘办事拖拉’‘不按章办事、标准随意’等问题。以专项监督检查为手段,以问题整改为目的,积极引导、协调、帮助基层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以实际行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花都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