铿锵玫瑰筑起维权绚丽风景线 世界快资讯
女律师在你心里是什么样子的?是电视剧中英姿飒爽的形象,还是商务会谈中清醒冷静的谈判方,亦或是法庭上唇枪舌剑的辩护者?现实中的女律师们是这样的:她们柔情似水,却在捍卫当事人合法权益时铿锵有力;她们身躯柔弱,却在匡扶社会正义上不让须眉;她们业务精湛,执业为民追求卓越……她们用女性特有的魅力,践行着法律职业的崇高精神,成为律师行业的一道绚丽风景线。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爽朗的笑容、利落的话语,从容优雅,果敢刚强,女律师曾云雁浑身上下透露着“干练”,她是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四川省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多年来,她凭着对律师事业的赤诚之心,对职业满怀热情,成为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律师行业一支铿锵玫瑰。
铿锵玫瑰 消费维权展赤诚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随着人们对形象和身材越来越重视,大大小小的健身房遍地开花,但问题也随之而来……
消费者刘女士(化名)在成都工作,是一名超级爱美人士。为了雕塑身体,刘女士在网上看到鲨鱼人健身工作室的宣传广告,于是前往工作室咨询私教课程。到店后,接待刘女士的私教唐某,也是工作室的店长,向刘女士详细介绍了私教课程、课程安排及教授理念,刘女士认为唐某专业也有责任心,于是决定购买私教课30节,每节课程300元,由唐某教授。
随后,刘女士与工作室签署私教合同,并于当天将9000元转至唐某微信中。2022年4月,唐某告诉刘女士,因为自己与老板不合已离开工作室,后续课程只能联系私教工作室。
当日,刘女士便到店询问后续课程安排问题,进店后店员态度冷漠,刘女士要求退还剩余费用3000元。店员听后表示,可以安排一名私教继续教授,但退款绝对不可能,合同明确写明私教费用概不退还。
无奈之下,刘女士寻求曾云雁帮助,将私教工作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剩余费用,并支付相应资金利息。
曾云雁了解后发现,私教合同是格式合同,其中有多个条款明显加重消费者义务,却没有作任何的提醒标识,合同中虽明确概不退费的具体情形,但具体情形中没有包含更换私教。于是,以此为突破口,在诉讼中提出三项理由。第一个理由:根据《消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私教合同中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应属无效条款。第二个理由:私教与普通健身不同,消费者是建立在对特定私教专业的信任基础上支付学费的,而不是对私教工作室的认可,具有特定性,私教工作室未经消费者同意私自更换教授人员,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理应退款。第三个理由:即使合同约定有效,更换私教也未被列入概不退款中,私教工作室没有任何理由不退款。私教工作室老板出庭应诉,对提出的意见无力辩驳,同意退还剩余费用,适当支付资金利息,并主动承担诉讼费用,双方最后达成调解。
这一案例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签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及时对商家提供的格式合同提出修改要求,避免纠纷发生。案例中的刘女士虽然维权成功,但是付出很多精力通过诉讼去解决纠纷,徒增烦恼。如已经遇到纠纷,消费者也不应认栽,应知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不受法律保护。
车云霞,一个沉得下心的年轻女律师,一个坚守初心的女律师。她是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事务部副主任,亦是四川省法治与社会治理研究会监事。一个个复杂的案例,一条条严谨的法规,一次次亲历的实践,年轻有为、敢于担当是律所同事对她的肯定评价。
律花绽放 维权征途解烦忧
在车云霞处理的案件中,有这么一个案子让她记忆犹新。2022年下半年的一天,车云霞接到了消费者小赵(化名)的委托,请她帮助自己维权。调查过程中,车云霞了解到,2020年9月6日,消费者小赵与郫都区某小区开发商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购买了一套住房,并于当日向开发商支付 47万余元首付款。当年的11月30日,小赵、开发商与某银行达成《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办理了房屋按揭贷款。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中约定,开发商应当于 2021年6月30日前交房,但截至2022年6月,开发商未交房并多次借故拖延时间。
接受小赵的委托后,车云霞向法院提出请求,首先是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解除《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其次是返还购房首付款和已经支付的贷款及其利息,并赔偿当事人的损失;最后让开发商返还案涉房贷贷款剩余款项。
在法院调解下,车云霞和她的律师团队代表业主与开发商展开多轮谈判,最终促成当事人与开发商达成退房协议,由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首付款和利息、办理银行解贷手续、办理退房手续、赔偿业主损失。
佘宸熠,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一个在司法战线上沉得下心的年轻女律师,一个保护消费者权益、努力为消费者争取最大利益的女律师。
律政巾帼 不遗余力帮维权
小洛(化名)在某手机店以原价购买了一台最新型号的手机。当晚,小洛却发现手机相册里有几张陌生人的照片。于是,小洛怀疑这部手机是一部被别人使用过的二手手机,被手机店作为新机原价卖给了自己。小洛当即找到手机店要求退货并且进行赔偿,但手机店拒不承认卖出的是二手手机。在佘宸熠接到这个案子时,手中只有一张未显示具体经营者名字的收据。她只好带着助理扮作消费者到手机店进行取证,最终搜集到了手机店的照片和经营主体信息,于是这才有了案件的具体被告。
在整理好所有证据后,佘宸熠向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手机店存在欺诈、故意隐瞒手机已开封使用为由,要求退一赔三。
一审法院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手机店存在欺诈,所以仅支持了退货和赔偿2000元。
小洛对一审判决不服,在佘宸熠的帮助下上诉到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阶段,佘宸熠多次与法官进行沟通、展示重要证据,最终为消费者争取到了退一赔三。
消费质量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王钰
编辑:孙家钰 校对:张可 审核:申涵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