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出春节期间消费价格提醒 -全球观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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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为增强消费防范意识,谨防价格欺诈、价格陷阱,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消费提醒。
购物消费。春节期间,商场、超市和各类购物场所促销活动花样繁多,市民朋友一定要提高警惕、理性消费,不要盲目轻信商家广告宣传。要详细了解促销活动的规则、时限、价格和优惠折扣等;要留意商家是否明码标价、是否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赠品是否标明商品名称和数量,结算价格是否同标示的价格相符。
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消费。消费者在购买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时,要选择具有《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正规药店。由于药品和医疗用品价格受生产厂家不一、进货渠道不同等因素影响,价格差异较大,消费者在购买时应对照商品标价签,详细了解价格、生产厂家、规格、含量等信息,做到货比三家,结合需求选择消费。
餐饮住宿消费。市民朋友在点餐和接受服务前,要看清标识价格和相关服务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留意商家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模糊标价;要看清消费的商品或服务数量和价格。在付款前要查看结算单据,注意核对收款项目、结算价格是否与标明的价格一致;付款后留存好结算清单和发票。预付消费前要注意“订金”与“定金”的区别,防止进入价格误区,给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旅游消费。通过旅行社出游的市民朋友要注意旅行社、旅游景区是否明码标价;签订旅游协议时,要明确吃住行等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要留意景点、项目、行程、自费景点、购物店的数量等。旅行过程中要查看旅行社是否有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等变相涨价行为;是否存在强行销售景点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收取其他未注明的费用的行为。
最后,特别提醒市民朋友们,无论是线上消费还是线下消费,不要随意“扫码”,不要随意将身份证件号码、支付密码和验证码等信息告诉他人。在任何场所消费或缴纳费用时,请事先核对缴费清单,索要正规票据(发票、收据、消费明细、线上订单记录、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等)。如出现价格纠纷,可利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及时取证和固定证据,并拨打12315举报电话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张可 校对:申涵兮 审核:开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