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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23年5月底前确保90%公费师范生落实任教学校

来源: 北京商报 时间: 2023-01-09 19:47:33


(资料图片)

北京商报讯(记者 赵博宇)1月9日,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印发通知部署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据教育部要求,2023年5月底前要确保90%的公费师范生通过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学校。2023年6月底仍未签约的公费师范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师资紧缺地区的中小学校任教,公费师范生离校前须全部落实任教学校。

为确保公费师范生任教,各地各校要要加强就业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各部属师范大学于2023年1月6日前核对师范生管理信息系统中2023年即将毕业的公费师范生信息,并按照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更新毕业生就业信息,师范生管理信息系统将与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相关数据进行对接。2023年2月后,师范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信息将与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管理功能对接,每月更新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签约数据。

同时,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公费师范生跨省任教条件,规范执行跨省任教审核程序。对符合跨省任教条件的,做好生源接收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核准工作。公费师范生跨省任教后,由接收省份负责管理。公费师范生在服务期内申请跨省就业的,须报请归口管理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按照国家和本省(区、市)公费师范生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公费师范生的履约管理,确保公费师范生严格履行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除因重大疾病无法完成学业或不适合从教并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检查确认后终止协议外,应届公费师范生毕业前一律不得解约。公费师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须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缴纳违约金,解除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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