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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修订发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 针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等内容强化管理

来源: 北京商报 时间: 2022-12-09 18:57:50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12月9日,为贯彻落实《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日常管理和业务发展实践,中证协组织修订《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指引》)。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据悉,《指引》本次修订主要根据行业发展和市场变化,进一步提升负面清单管理有效性、及时性,充分发挥自律管理的前瞻引导性作用。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四方面。

首先,是衔接上位法作出部分适应性调整,删除了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最低外部评级要求,弱化投资者对外部评级依赖,强化“买者自负”意识。其次,是强化发行人承诺约束力,将“擅自违反前次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中所作出的承诺,尚未完成整改的”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具体包括存续公司债券项目未按规定纠正,或因前述情形受到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尚未完成整改。

再者,是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严禁变相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或违反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定。最后,是强化担保公司对外担保规模、集中度管理,明确相关担保责任余额应当符合融资担保公司相关规定。

中证协表示,下一步,将邀请相关主管部门、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及其他行业专家成立负面清单评估专家小组,动态监测公司债券发行人偿债能力风险,适时评估修订负面清单,引导承销机构持续把好项目承接入口关,发挥好中介机构“看门人”作用,促进交易所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标签: 非公开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