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隔离健康管理小贴士!烟台市疾控中心温馨提示-当前头条
目前,随着新冠病毒的变异、疫苗接种的普及、防控经验的积累,奥密克戎导致的重症率极低。针对新冠病毒相关人员居家隔离健康管理,特提示如下:
一、居家管理要配合。
居家隔离者要主动配合社区(村)统一管理,严格遵守居家隔离各项规定,除接受诊疗随访和核酸检测外,坚决做到不外出,谢绝一切探访。同住人应做好个人防护,一并遵守居家隔离健康管理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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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家条件要满足。
居家隔离者应单独居住在通风良好的房间。房间内配备体温计、纸巾、N95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带盖垃圾桶等。
三、生活起居重细节。
居家隔离者衣物、床单、毛巾等用品与他人分开存放、分开洗涤。单独使用餐具。各居室应关闭房门独立开窗通风,每日上、下午至少一次,每次30分钟以上。
四、垃圾处理要稳妥。
垃圾要用双层塑料袋装好并扎紧袋口,避免出现遗洒,并对其外表面和封口处消毒后,放至门口指定位置,由专人处置。
五、卫生间使用要科学。
坐便器冲水时,先盖马桶盖再冲水。卫生间、厨房的干湿地漏均需要每天定时注水,注水后盖上盖子,再用注水的塑料袋压住地漏,或采用硅胶垫等封堵。
六、阳性感染者要防护。
阳性感染者进入家中公共区域应规范佩戴N95口罩。同住人与阳性感染者接触时,或处理其污染物及污染物体表面时,应当做好自我防护,佩戴N95口罩、一次性手套,与其保持1米以上距离,做好手卫生消毒。
七、健康监测要按时。
积极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做好远程问诊、症状监测、抗原自测和核酸检测,并按时上报症状及抗原自测结果。
八、自我用药要对症。
居家隔离期间,如出现发热、头痛、咽痛、咽干、咳嗽、咳痰、鼻塞流涕等症状时,可在社区医生的指导下,服用药物帮助缓解症状。
九、病情加重可就医。
居家隔离期间,出现呼吸困难或气短,药物治疗后仍然持续发烧,原有基础病明显加重,儿童腹泻、呕吐,孕产妇胎动异常等,请及时与社区(村)工作人员联系,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由社区(村)工作人员联系车辆闭环转至医院诊治。
十、解除隔离有条件。
居家治疗人员如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隔离第6天起每天1次核酸检测,连续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Ct值≥35(两次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可结束居家隔离,恢复正常生活。密切接触者实行5天居家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疫情防控需要全社会同心、同向、同行,离不开每一位居民的参与、理解、支持和配合,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既是对自己负责,又是对身边人负责,更是对整个社会负责!让我们共同携手,共享健康生活!